今天,我们谈谈“老太摆摊射气球被判刑”

高谈熊辩 |就事论事,有理说理

距离天津老太摆摊射气球被判刑一事已经过去好多天了,但纵观网上舆论,似乎并未熄火的意思,大家还是在吵个不停。

当然,在这篇文章中,我不想讨论有关媒体的带路,因为我知道他们的一贯尿性:每逢这种事件发生, 都是他们的狂欢。

所以今天,我们主要讨论三件事:

 1  老太被判刑是否合法?

答案是合法的。

根据现行枪支认定标准,枪口比动能≤0.16焦耳/平方厘米的,为玩具枪;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为枪支。

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即为“情节严重”。

可能有人会拿玩具枪说事,可......根据老太女儿的供图,四把枪分别是51s,牛头701,牛头301和牛头707。

也许有人会说,所以呢?

对啊,所以呢...

 2  枪口比动能≥1.8J/m2即为枪支,是否严苛?

虽然有不少网友甚至不少警察同志都认为这个标准严苛,但我觉得不严苛。

众所周知的是,中国是个管控枪支严格的国家,所以,在中国,治安一般很好,基本不会发生什么诸如校园枪击案等恶性事件。

如果嫌弃中国法律过于严格,喜欢的人大可以出国去玩。去美国,真枪实弹都没人管;但在中国,对不起,不行!中国制定的涉枪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而且已经取得良好效果。此时呼吁放宽标准,怕是别有用心。

哦,对了,有人也许会说,枪能做到的,有很多东西比如菜刀就可以做到。但是,枪支不比其他,如果有人拿菜刀抢劫你,你可能敢抡起家伙跟他干。但如果是枪呢?呵呵,你恐怕就没那么大勇气了。

 3  法律量刑是否过严?

现在这个案件,由于媒体的掺和,好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卧槽这老娘们真他妈冤”。

的确,在很多人看来,大妈是有一点冤枉,因为她没有犯罪主观故意,也没有造成客观危害。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他是冰冷的,他一视同仁,只要你触及法律底线,即为违法。

“不容情”的才是法律,“容情”的法官。法官在量刑可以捎带上人情味,但法律不能!

别被网络舆论干扰了思想,从而成为“乌合之众”。遇事多加思考,也许,对的错的都会明了。

|号外|

熊儿子开通了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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