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考察、选举!小区有了业委会,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业主们最关心的问题,物业管理和小区的业委会如何划分职责?如果物业公司和业委会都不“给力”那么普通业主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街道和社区在这其中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最近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操场社区正在进行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要选代表了,居民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要支持支持他们的工作。这是居民选的,为大家服务呗。管我们小区,代表大家的意见,有的认识啊,蛮好!有个人还是党员咧。”

同时也有一些人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那应该维护业主的权益,反正历届我也没看到做些什么蛮突出的好事。这些人我们都不认识,他们什么情况我们也不知道,选举嘛,把他们招到大场开会说话,然后提问他能够回答出来吗?他有没有这个水平代能够表我们的利益,不知道,那我们选他干什么呢?所以我不赞成选。”

面对居民们不同的声音,社区书记韩晶说:“业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小区的管理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成熟,也标志着各位业主的参与,督促物业管理工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了一个新的途径。标志着小区管理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组织化的一个新的局面。这样的话,以后小区的业主如果有了困难、有了矛盾、有了纠纷,除了找物业讨说法,到社区进行投诉,更好的地方就是可以找到我们的业委会,由业委会代表居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居民关心的“业委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谁来保障业委会选举的公平和公正”的问题,韩晶表示:

小区业委会产生是这样的,第一步由本小区业主自愿报名或者其他业主集体推荐;第二个就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进行面试考察,决定候选人。报名人员的条件:第一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要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最主要的还是要有时间为居民付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就会定为候选人。定为候选人后社区就会全程监督整个投票过程, 保证整个选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有居民问: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业主不满意,业委会也没有作为,这个时候社区会及时的“吹哨”吗?韩晶说:如果发现业主委员会没有按照规定来履行他的职责,街道办事处会及时约谈业委会的,如果约谈效果不明显,就由我们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是否终止或者罢免其委员的资格。

如今,居民“被管”的传统社区管理模式已经过时,越来越多的居民成了社区管理的主体,他们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通过自主自治,自我管理,探索新的社区管理方式,也许这条路还很长,但是我们欣喜的看到,更多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业委会的成立标着着以制度的方式在社会治理方面实现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一个美好局面。能让居民在社区生活中充分提升安全感和幸福感,共同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目标。(记者魏琳 赵琳 编辑黄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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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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