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邓州志—凡例
邓州志凡例
1. 邓州旧领三县,然在前明,虽无统辖之实而文移犹有必自州转达者,今并此亦废,不过邻境同寅而已,故旧志所有舆图疆域之类不复胪载
2. 志乘贵在考订详核,叙次简明,乃体例先后微有异同,各史亦然,同归殊途,旧志所论未免过于拘阂,今无取焉。
3. 各条中增人者不复识别,惟删改者必注明其故以备后人参考
4. 汉书地理志,韩分晋得南阳郡及颍川,然考史记及朱子纲目,周赧王四十三年秦初置南阳郡,盖韩分晋时有南阳郡地,故追书之。如颍川亦系后来郡名也。前志三分晋地,邓入韩,误书袭楚至邓之后。旧志遂改为袭取邓。邓入韩。不知袭楚至邓未尝言取邓也。且分晋在安王二十六年(按晋地入三家久矣,威烈王二十三年始始与晋并为诸侯耳,至灭晋三分其地乃在安王二十六年,前志谓威烈王二十三年三分晋地,邓入韩者亦误)袭楚在赧王三年至三十六年秦始取楚鄢邓即邓为韩地亦当在先或其后失于楚未尝取之于楚也。又如秦及三国魏皆无地志属县,多不可考而旧志沿革列之表中独书穰县今悉辨正。
5. 星野虽主张宿而各史所载未必皆属无稽,旧志止辑唐天文志一假似属简略,今既增入明史其异同者亦皆录之以备参考。
6. 足民莫大于水利而水利必因山川故连书之。旧志所载陂堰,民多田庐其中,亦难轻动而新开河渠,或用泄水或可灌溉未尝不为民利。今备书旧志从前,悉记新渠于后,酌时宜为变通是在后之君子。
7. 学校祭祀典礼,天下所同,惟新有更定者详著于篇,其历朝以来因革损益不复赘录
8. 名宦各祠有不应祀者,亦有当祀而不祀者,但已载在旧志定为祀典,今悉列诸祠姓名于学校,其各传则自元以上,惟据正史为主,或名贤别录方敢参入,前明以来耳目所逮,文献足征以备列之互相参考,后之君子当有定论也。
9. 名宦自以事绩在本地者为主,如邓侯吾离并无实绩且来朝于鲁春秋书名,或曰贱之也,霍去病虽有事功于邓无涉不过食邑于此,或可别祀俱不应在名宦,宋之使相不过虚衔,且以某官任某事或所带之官与所莅之地绝不相关,其武胜节度非判邓州知邓州者皆不应入职官,今自祀典外悉为改正。
10. 各祠如邓侯吾离虽本无可纪,外其列在祀典者皆应为之立传,若悉滥入,亦当明言其故,使后人有所考核。今前志旧志乡贤祠载朱均王谊而皆无其传。今查两汉书并无朱均王谊,惟见修城记文,余无可考。
11. 藩封名宦以本地为主,应从节略然视旧已详若系本地人物忠孝等项载在正史者悉录全传,庶免挂一漏万。
12. 志书虽主于扬美,然瑜瑕不掩方为实录,其有大恶则宜删去,或有小善止可附录前志,如张敬见刘湛皆悉去其谋逆党附等事。旧志略为补入而仍滥列人物乡贤。又如封爵内窦宪止载其褒封之诏而不书自杀之故至令愚民无知犹列之三将军祠,何贵有此书也。
13. 唐时邓州南阳郡既连称之则所谓邓州南阳人或以郡言或以县言,亦未可定也,大抵名贤所出,人多引以为重志,南阳者则入南阳志,邓者则入邓,各志类然。所从来久矣。义既可通而故里遗迹言之凿凿,仍其旧焉可也。
14. 诗文或总入艺文或分见各项,均无不可。旧志谓序体裁则无世次序,世次序则乘体裁,夫诗文各以类编而每类又以世次序为先后有何乖戾今则一概编入艺文更免轇葛(拼音jiāo gé,意思是交错;杂乱)。
15. 旧志于春秋时事皆以鲁侯纪年,夫春秋圣经本因鲁史,况其事亦多经所不书,后人纪述自当以周王为主,又周王尚在以秦纪年,宋孝宗后即纪金元未免非礼且元自至元八年始改国号亦为失实,今悉改正。
16. 邓志旧序皆备录于卷末,前贤之劳固不敢没,然明志皆已散失,不可复见,今卷中所称前志即顺治十六年陈志也所称旧志乃康熙三十三年万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