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为难百姓

在一家小饭馆里,有人从鱼香肉丝里吃出了一只苍蝇。女服务员连忙过来赔不是,一口一声“大哥,您别生气”,答应或者免单或者再炒一盘。可那人不依不饶,非要索赔一万块。

我在旁边听着很难过,但一来也拿不出一万块(即使有也不会给的),二来打架不是他的对手,只好怏怏离去。

我们见到太多老百姓欺负老百姓的事情!比如,我们对城管野蛮执法的场面都有印象,似乎城管队员都是坏人。不久前,北京有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牺牲了,成了烈士,媒体到他家采访,看到的是标准的普通百姓的家庭。似乎直到此时,有人才恍然明白:哦,原来城管队员也是老百姓!

再比如,北京一位公交车女售票员把一位小姑娘掐死了,大家众口一词谴责她。当时我想写一篇文章,名为:《我妈妈不是恶魔》。在这位女售票员的孩子眼里,她也很可能是慈祥的妈妈。

老百姓为什么有时会欺负老百姓?有客观的原因。

从菜里吃出苍蝇到底要赔多少钱?有关部门定一个标准就行了(当然星级饭店和路边小店要有所区别)。有了这个标准,就不必扯皮,想欺负也没有理由了。

城管为何给人印象不好?这我了解不多,没有发言权。估计也是制度设计有问题。不然都是平头百姓,如果不是精神有问题,谁都不愿作酷吏状。

至于女售票员把小姑娘掐死的事,我想到了著名作家怀特的一句话:“人会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去杀人,……也许就因为天气不好,也许仅仅是饭后不适。”当然这只是戏言,但拥挤的公交车上恶劣的工作环境,对女售票员的疯狂举动难道毫无影响吗?

说完了客观该说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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