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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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赛柏蓝器械
编辑:米克
不要让自己置身于险境
罚款70万
日前,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医药从业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相关部门随即进行立案调查,经问询以及调查取证,查明当事人王某存在违法行为,王某主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内窥镜配件及耗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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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该案相关人曹某为器械采购经理,对于采购医疗器械有决定权,当事人王某为了拓展业务提高销量,于2020年赠送曹某价值2000元的黄金吊坠一个,并约定给曹某业务量1%作为回扣。
从2020年3月起,当事人共计向上海某公司销售约273万的医疗器械,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相关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人民币70万元整的罚款。
近期,中纪委官网发布《关于治理医药领域贿赂》一文,内容直指医药行业收回扣、拿提成、感谢费等行为,并指出医药领域行贿受贿问题屡禁不止,亟须对症整治。
60名药代被捕
在央视播出的《国家监察》中,涉案当事人利用在医院的职权,为一些医药代表的产品进入医院提供帮助,而他收受好处的手法非常隐蔽:将自己名下的房产高价卖给医药代理。
而这张隐藏在医药领域的利益网、关系网远不止于此:医疗器械、耗材采购中潜规则盛行;红包回扣泛滥;黑色利益链条覆盖了心内科、心外科、神经内科等多个科室。
国务院医改办等部委曾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
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且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这就意味着“两票制”要求从生产到使用的过程中最多只能开两次发票,亦即最多只能有一级经销商。
票据治理的目的之一,就是斩断其中的虚开发票利益链。
票据成问题重灾区
可以看到,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市级的监察部门,对于规范合理用药用械都加大力度整治,不可以乱用支架、乱使用耗材,而这些不合理使用的药械,往往大多都和带金销售、回扣有着说不清楚的关系。
国家卫健委曾明确要求,要检查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不正当,医院要制定医务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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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