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青
王俊青(1922年7月~1991年6月14日)博山石马镇西石马村人,1938年10月入伍,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博莱人民抗日自卫团分队长,八路军山东纵队四支队指导员、教导员、巡视员、鲁中军区泰山分区组织科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徐州市警卫五团政治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长,华东军区政治部直属政治处主任、行政管理处处长等职。参加了蒙北歼灭战、蒙山阻击战、孟良崮歼灭战、泰安战役、南麻攻坚战和著名的济南战役、淮海战役,先后荣立二等功和三等功。朝鲜战争爆发时,他奉命率领工兵十团赴朝参战,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回国后,王俊青多次参与组织和指挥重要国防工程建设,历任工程兵文化速成中学政委,工程兵建筑第51师副政委、政委,工程兵科学研究部政治委员,全国总工会军代表,军委工程兵政治部副主任正军职等职务。1955年9月被授予上校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4年3月晋升为大校。1985年4月离职休养,1988年7月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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