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子路篇(二十六)

01

   原  文     

路第十三

13.26 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02

   释  解      

老师说:“仁德君子的行政是从'先之、正之’入手的,这样的行政是能够通达于仁德大道,通达于上级的行政纲要的,继而通过'教之、化之’的行政使得民众百姓富之而安之。因此,仁德君子的行政是上与君、下与民的通畅无碍的滑利顺达,是上下谦逊恭敬,守礼从道的不放逸,实现的是礼乐文明的祥和安泰。没有达于仁德的小人行政时,因没有通达于礼乐道义的修为,故而难以从礼乐道义中把握上级的行政纲要,并以此来教化民众百姓。因此他们行政时,就会象野马一样,不能受礼乐道义的约束,常常显得自以为是而骄气凌人,这样的行政是不能达成政令的上下滑利通达的。”

03

   释  字     

《说文》:泰:滑也。从廾从水,大声。他盖切。臣铉等曰:本音他達切。今《左氏傳》作汏輔,非是。(冭)古文泰。段注:滑也。此以叠韵为训。字从𠬞水,水在手中,下溜甚利也。……后世凡言大,而以为形容未尽,则作太。如大宰俗作太宰,大子俗作太子,周大王俗作太王是也。谓太即《说文》夳字,夳卽泰,则又用泰为太,展转貤缪,莫能諟正。
《广韵》:泰:大也,通也。古作“太”。
汉字“泰”从廾从水大声。刘心源认为,《说文》泰古文从大从二,“古文凡重出字连书者下一字往往省作二,谓二即上一字。古文'泰’盖本是累二大字为之。大而又大故曰太。今写太字大下加一点。”刘汉生、阎鸿的《释泰》文中说:“甲骨文和古陶文'泰’,从二大,象一人胯下有一人,表分娩之意。……篆文'泰’,上从大象妇女的上臂与下肢伸张之形,……廾象助产者双手竦起接生之形,……下从水,疑为羊水。……本义是分娩滑利。”本义滑利,引申为通达,通畅,安适,又指大,极大。
骄(驕)
《说文》:驕:马高六尺为骄。从马喬声。《诗》曰:“我马唯骄。”一曰野马。举乔切。
《玉篇》:驕:几妖切。壮皃。又野马也。亦逸也。
汉字“骄”从马喬声,本义为六尺高的马。《说文》“一曰野马”,桂馥曰:“一曰野马者。不受控制。故为骄纵。”故引申指马奔逸不受控制,进而引申指傲慢,放纵,骄傲,看不起别人。

04

   素说     

前一章通过老师的“君子易事而难说”的教导,让人们体悟行政者对上的明事之易和言说之讷的顺道;通过“使人也,器之”的教导,让人们把握行政者对下的知人善任的通达。本章通过“君子泰而不骄”和“小人骄而不泰”的教导,让人们把握仁德君子行政所达成的上与君、下与民的政令通畅无碍的滑利通泰和上下恭谦守礼的不放逸。
老师说:“仁德君子的行政是从'先之、正之’入手的,这样的行政是能够通达于仁德大道,通达于上级的行政纲要的,继而通过'教之、化之’的行政使得民众百姓富之而安之。因此,仁德君子的行政是上与君、下与民的通畅无碍的滑利顺达,是上下谦逊恭敬,守礼从道的不放逸,实现的是礼乐文明的祥和安泰。没有达于仁德的小人行政时,因没有通达于礼乐道义的修为,故而难以从礼乐道义中把握上级的行政纲要,并以此来教化民众百姓。因此他们行政时,就会象野马一样,不能受礼乐道义的约束,常常显得自以为是而骄气凌人,这样的行政是不能达成政令的上下滑利通达的。”
本章需要注意的和前面几章一样,“泰而不骄”和“骄而不泰”不是指君子和小人本人的形象写照,而是君子和小人行政之结果。因为仁德君子的修为已经达成的仁德境界,能够让其从礼乐道义中去领会上级的行政纲要,从而达成政令执行的上下顺畅,同时自身的仁德修养又能够让其通过教化来让民众百姓富之安之,让民众百姓回归“仁之为人”的淳朴,故而能实现上下相交,人我相通的通达广大。实现守礼顺道的滑利通达。行政的结果是君子本人和民众百姓的恭谦守礼的不放逸,做事敬持笃实的不懈怠,待人忠实诚恳的不失信。而没有达成仁德境界的小人,无法在行为上自觉地遵循礼义,故而难以通达于人,从而难以实现上与君、下与民的通达顺畅。越是不顺畅,就越容易自骄、闭塞而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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