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00天研究李白,我发现了他成为天才的四点秘密

李白,人称诗仙,一个稳稳站在唐诗顶峰的男人,天才绝顶,举世无双。

但天才,其实都是有套路的……

我用了100天时间研究李白,发现了他成为天才最大的四点秘密!

第一点:肯熬。

我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李白小时候跟咱们一样,都不愿意上学。但他从小不一样的是,他不怕挨揍!敢逃学!

有一次他逃学出去玩,蹦跶蹦跶跑到河边,看到了一个老婆婆,拿着一根很粗很粗的铁杵,费力的在石头上磨。

李白就非常奇怪啊,问:老婆婆你磨杵干嘛啊?

老婆婆非常和蔼,笑眯眯的,就说了俩字: 做 针 。

虽然李白胆子大,敢逃学,但他毕竟太小了,太天真,too young too small.这明显是一句逗他玩的话,他竟然信了。而且还自己天马行空了非常多的想法……小孩不可怕,就怕小孩有想法。

第二天,学堂里多了一个勤奋的小身影。没错,就是小李白。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小学课本里的一篇课文,叫《善意的谎言》。

李白看完老婆婆磨针之后,回去自己琢磨出来了一个不属于他那个年龄应该懂得的道理。他发现:做事,要熬。不熬个十年八年,谁能把铁杵磨成针?

于是李白就立下大志!我一定要在老奶奶把铁杵磨成绣花针之前读成书!

那么怎么读成书呢?这也就是我发现的第二点。

第二点:能抄。

小李白被'善意的谎言'之后呢,就开始脑袋贴个布条,写上,努力!但他可能年纪太小,还不懂给自己立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一点睡觉,要背100个单词的flag。小屁孩的他就知道一件事,想读成书,就得写出《文选》里面那样的文章。

(《文选》即《昭明文选》,收录自周代至六朝梁以前优秀的文赋诗歌700余篇。)

于是,小李白为了赶在老婆婆磨出绣花针之前读成书,开始了仿写《文选》之路。前前后后,一根筋的他,竟然整整仿写了三遍!这个过程,李白也终于长大了。

我猜想啊,李白写完之后,把自己的2000多篇诗歌文赋都放在一个屋子里,他站在门前,看着满屋子自己的心血,然后从手边随手拿出两篇,再轻轻地划了一根火柴,潇洒的弹到了屋子里,转过身,关上门。动作一气呵成,流畅的令人发指。

没错,他把自己的心血,都烧了,就剩下随手拿出的那两篇。

(《酉阳杂俎》记载:李白前后三拟《文选》,不如意,辄焚之,惟留《恨》、《别》赋。)

其实,我觉得李白做的非常正确。

人必须向前看,没有勇气去砍掉昨天,就没有能力去战胜明天!

虽然作品都烧了,但是《文选》里的语句早已深深地刻在了李白的脑海里,抹不掉,也擦不去。

不知道老婆婆的针磨到了那一步,但是如今的李白已然变成了一把绝世的刀,无论什么题材,体裁,都挡不住他的锋芒。但是,光有锋芒,是不够的,再锋利的刀,也有生锈的一天。还差一点,就差一点,这把刀就可以锋利千年,不腐不锈。

这一点,也就是第三点。

第三点:敢写。

唐朝,小时候被'善意的谎言'欺骗过的人可能有一万人。但是一直天真的信以为真的可能就只剩下了一百个。在这一百个人中,只有一个诗人,会成为李白。因为只有他坚定不移的在跟老婆婆的铁杵赛跑,还生怕一个不留神被超越。于是,烧完作品之后,李白拒绝了仿写,开始创作属于自己的,属于这个时代的,最飘逸,潇洒的诗文。

但其实李白是骑在魏晋六朝文坛大佬们的脖子进行创作的,跟西方的牛顿先生站在别人的肩膀上是同一个道理。如果他俩见了面,肯定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找到了知音。

李白在《蜀道难》里面写: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

四百多年前的西晋张载也写过: 一人荷戟,万夫趑趄。形胜之地,匪亲勿居。

李白又在《将进酒》中写: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虐。

七步诗大文豪曹植也曾说 : '我归宴平乐,美酒斗十千。

都知道李白的《蜀道难》和《将进酒》,可谁又知道张载的《剑阁铭》和曹植的《名都篇》。这难道不是骑在前人的脖子上写诗吗?没错,就是这样。但不同的是,这不是模仿,而是超越。前辈张载,会以李白引用过他的文章,为荣。

三拟《文选》的李白,对其中的语句早就嚼烂了咽进肚子里,当他想写诗文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用了出来,不仅比前辈们写得好,而且完全看不出来借鉴的痕迹。写的那叫一个浑然天成,那叫一个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所以,你知道了,模仿只是过程,创新才是目的。

现在这把刀,已经无坚不摧,能禁得住风雨的雕琢,耐得住时间的侵蚀。他已经完全拥有了实力,但还缺一点点名声。如果老婆婆现在一下子就磨成了针,名声远扬,李白还是会输。终于,他等来了一个机会……

第四点:会装。

杜甫不会装,所以杜甫诗文写的再厉害,他也只是李白的一个小粉丝,只能追在李白屁股后面跑,每天都写诗给李白,只希望他回那么一两句鼓励的话。

那为什么李白能成为杜甫的偶像,还火遍大江南北,男女老少妇孺皆知?就是因为他会装!

会装,其实,非常,重要。

李白第一次进京的时候,已经在跟太子混的贺知章去看他。第一次见到李白的贺知章,一下子就被那爆表的颜值震惊了。回头再看李白的《蜀道难》,又被他超高水准的文章折服了。

贺知章怒喊一声:大神(谪仙人)!

他二话不说拉着李白就要在酒店喝酒,但他左掏掏,右掏掏,把钱包忘家里了!场面一度尴尬,两人面面相觑。他看李白鼓鼓的钱包,却丝毫没有掏钱的意思,就心一狠,把最爱的金龟一把拽下来,拍在桌子上:小二!拿酒来!

(《本事诗》记: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舍于逆旅。贺监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复请所为文。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解金龟换酒,与倾尽醉。期不间日,由是称誉光赫。)

那李白为啥非得让贺知章掏钱呢?我觉得啊,李白出自蜀中,第一次来到首都。作为唐朝偏远山区来人,要说他来了之后没有被地域黑过,打死我都不信!所以在贺知章没带钱的时候,李白必须要'装'一下,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姿态的问题。贺知章掏了钱,加上刚才的一系列崇拜的犀利小眼神,他就会在京城收获第一位铁杆迷弟,以后,定有大用!

事实证明,非常有用!通过贺知章的大肆传播,李白名声大震,传遍京畿,甚至惊动了皇上,以至于后来唐玄宗亲自下诏命李白进京,李白发出做了几十年闲鱼,终于翻身的呐喊!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其实他想说:老婆婆的针,应该没磨好吧?

结语:

总结一下啊,其实李白的成功,无非四点。

第一点:立志!并且长期不断地提醒自己,你的志向是什么!

第二点:磨砺!要经过风雨的磨砺,踏遍前人的道路!

第三点:创新!总结前人的经验固然重要,但踏出自己的路,才是根本!

第四点:机会!会装的人很多,但能装对的人太少,把握住来之不易的机会!

其实还有一点我没有告诉你,如果你做到了这一点,那么前面四点可以直接略过,秒变天才!

那就是:

找一根很粗很粗的铁杵,把它磨成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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