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费用报销单》合理吗?
不合理。
很多单位在报销时喜欢使用《费用报销单》作为发票粘贴、合计的汇总凭证,然后在《费用报销单》上直接具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作为报销凭证,这里面有巨大的财务风险。
《费用报销单》是最近二十几年才出现的一种报销单据,传统的财务制度和流程中从未使用过过此类单据,但由于民营经济的兴起,会计工作不再实行上级财政、财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导致会计基础工作松懈,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费用报销单》有一定的方便性导致使用的单位越来越多。
规范的发票报销一般要求直接在发票背面签批,这样可以起到防范财务舞弊行为的作用,因为签批的同时相当于对发票进行了审核以及核销。
对于定额发票以及尺寸很小的公交车票,火车票应该使用《粘贴单》,再在粘贴单上进行签批,才是规范的做法。
国内已经发生了经办人使用假发票报销,由于未在发票上签字,被法院认定证据不足而撤诉的案例,也发生过由于报销时没有及时盖销发票而被调换发票重新报销的案例,因此使用《费用报销单》不合理,应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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