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历史写得比小说更动人?

历史写作是件难事。比起小说作家可以纵情于想象的虚构世界,治史者却始终要戴着“有据可查”的真实性枷锁。尽管史实往往比小说更加曲折动人,但倘使没有史料佐证,脑海中的千般推想,纵使精彩纷呈,也只能化作一句用“可能”“大概”“或许”修饰的羞怯观点。小说可以在皮相浮光上大做文章,但历史却只能纵身向下,潜入渊底,用覃思深虑来弥补修辞叙述上的缺憾。

什么才算是好的历史写作?这是在下长期以来最头疼的一点,也因此找寻各种范本以供学习借鉴。在下看过讲写作方式的书,也听过一些讲座课,但种种这些给在下的感觉仍然是隔靴搔痒:他人传授的技巧未必适合于自己,如果亦步亦趋,这些技巧反而会成为牢笼,即使学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精致的复制品而已。

与其这样,倒不如“拿来主义”,自己读书。在下突然意识到甲骨文出过四本很薄的小册子,特别适合作为历史写作的范本——我想这一点可能甲骨文的出版策划和编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四本页数不超过250页的小书,很适合组成一套“历史写作教战手册”丛书——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从左至右分别为《拜占庭的失落之城》《六论自发性》《破碎大地》《血夏》

这四本书分别是《拜占庭的失落之城》《破碎大地》《血夏》和《六论自发性》。这四本小册子并非好到无以复加,它们各有各自的缺点,但恰好在某一领域各擅其长。既然借鉴的目的是取长补短,我想还是胪列各自的优点为好。

01
《拜占庭的失落之城》是堪称天才史家的斯蒂文·朗西曼爵士的一本短小之作。
《拜占庭的失落之城:米斯特拉斯与伯罗奔尼撒的历史》
与他的洪篇大作相比并不出众,但也足以体现出朗西曼爵士历史写作功力精深之所在:化繁为简、深入浅出。这两点可以说是历史写作的至高标准,如何能将最复杂的问题和最深刻的观点以最简明清晰的方式讲述出来,考验的不仅仅是遣词用句的表达能力,更是思维能力:能否在抓住重点,一语破的,高度凝练的话又清晰易懂,经得起推敲。朗西曼爵士的这本书可以说成功地做到了这两点,更踵事增华,加上了典雅流畅的文笔。不妨摘取本书最后一节的这句话,这是一个顺承句,由现实叙述进入历史想象的群像描写:
“当一个人离开古城墙外的现代小镇,经过为这座古城历史上最英勇的君主——陨落的君士坦丁堡前君士坦丁皇帝所立的雕像时,他所进入的世界必定充斥臆造之物。但是,在一些人眼中,历史绝非枯燥无味、落满灰尘的一堆故纸,想象力提供了一个更宏大的选择。”

02
《破碎大地:21世纪中东的六种人生》的作者斯科特·安德森不是历史学家,而是资深战地记者,他的名著《阿拉伯的劳伦斯》成功地重塑了中东传奇冒险家劳伦斯的面貌。
《破碎大地:21世纪中东的六种人生》
尽管这本小册子的观点我并不完全赞同。但它的长处在于对人物的刻画方式。作者相当敏锐,对不同身份人物的选取,截取的细节和对话,不仅有力地服务于主题和观点的论述,更栩栩如生地刻画出这个人物的形象和内心——不需要小说式的内心独白。
譬如作者通过叙利亚一位叫马吉德的青年的观察,讲述叙利亚内战中的世俗化力量,是如何被更具“纪律和信仰”的伊兰武装所取代,他描述了一个自由军指挥官,从来烟不离口,但有一天,他却沮丧地坐着,没有吸烟。因为他的部队被一支伊兰武装接管了,“他的新领导宣布抽烟不符合教法”。
展现细节刻画人物和事件,并以小窥大,折射出更大的主题,这当然是以非虚构写作为志业的记者的专长,但如何在信息量巨大的材料中精准地捕捉细节、刻画人物和事件,并让笔下的人物和故事呈现出立体、真实的样貌,对历史写作者来说,仍然是需要磨练的技巧——毕竟,历史的原点,就是故事。
03
《血夏:1381年英格兰农民起义》的作者丹·琼斯既是一位专业历史学者,也是一位积极参与纪录片制作的媒体公共人物。
《血夏:1381年英格兰农民起义》
所以他的著作都有一种历史纪录片的即视感。这就要求作者对场景还原和细节的描述要足够丰富细致,有代入感。好处是轻松可读,缺点是铺陈太多太杂,稍微掌握不好,便会有油腻之感。诚实地说,丹.琼斯的书读多了多少会有这种感觉。但作为历史学者,丹.琼斯在场景还原时仍然坚守了历史学者不可逾越的界限:即不能脱离来史料和现实而凭空虚构。即使是想象,也要符合史料的记载,就像这一段描述叛军首领瓦伦.泰勒被国王侍从砍杀后,伤痕累累地被马带回叛军队伍的情景:

“他们(叛军)没有看见泰勒的脖子血如泉涌,也听不见他垂死之际要求复仇的喊叫。他们只看见他的小马颠簸跳跃着向他们奔来。在坐骑跑了大约80码后,泰勒像碎布玩偶一样从马背上摔落地上。”

这里当然有作者想象的成份:“没有看见……也听不见”,等等,但这段描述符合当时发生的情况,根据作者引述的编年史的记载,王军与叛军之间距离确实很远,所以砍杀发生时,叛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国王在手下因暴怒砍杀泰勒后,也因事发突然陷入了一阵茫然,所以这一戏剧性的场景发生才顺理成章。丹·琼斯的书对历史的还原在很大程度上划定了想象在历史写作领域的界限在哪里。

04

詹姆斯·斯科特的《六论自发性》是在下最喜欢的小册子之一,它不仅阐述了自发秩序的成因、表现形式和后果,也论述了个体的不服从对推动社会变革所起到的意义。

《六论自发性:自主、尊严,以及有意义的工作和游戏》

它不仅给无权底层民众以变革未来的信心,也很大程度上击碎了专权统治者常用来震慑民众听话的“我倒了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如果对作者再感兴趣,在下强烈建议阅读作者的《逃避统治的艺术》和《弱者的武器》。这本书最值得推崇的是作者分析视角的独到和论述逻辑的严密性。尤其是逻辑这一点,常常是许多人在写作评论文章时最欠缺的,许多作者在一旦逻辑链条衔接不上时,常常用似是而非的理论和晦涩的术语来蒙混过关。但最通顺的逻辑,就是用一目了然的常识勾连起的逻辑。

作为社会学大家,斯科特自然谙熟各种理论和术语,但整本书几乎使用的全是平易的语言和常识,就将一个道理讲述得非常清晰。特别关键的是,作者对一些重要概念,譬如“无政府主义”事先就加以定义作为讨论问题的前提。关于这一点,在这里就不再举例了。

最后,再重申一遍,我列举这四本书作为范本,并不是因为他们是最好的著作,而是因为它们各擅其长,而它们的长处凑在一起,也未必就是一本顶尖巨著——很有可能也会是一匹肥腻的四不像。范本的目的不是为了成批制造千篇一律的写手,而是踏脚石,当它有幸成为你的踏脚石,托着你迈进门槛后,就没有必要把它揣进怀里带着一起前行了,那样它就会成为继续攀爬高峰的累赘,成为自我束缚的牢笼。
当然,如果你想拿它们当板砖拍人,请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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