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度指南》第五篇十二宫论
第五篇 十二宫论
论父母
宅为父母之宫,日月为父母之象。如火罗犯太阳,或难(木炁)克日及带剑锋,主先克父。如土计田侵月,或难星克月,主先克母。或昼生而太阳落阴宫阴度(月宫月度),父先亡。夜生而太阴落阳宫阳度(日宫日度),母先亡。
又田宅主受克,昼生先克母,夜生先克父。火罗计孛,只宜独行,若交会大凶。对冲三方相遇,主克父母。又月居巳妨母,日居亥妨父。
秋月光辉,不宜火罗同宫,为火月争光,或火罗掌刃、雄、廉、锋、水朝阳固合拱对照,主早失慈亲。
人以日为命为度,金带刃,水带劫,金,又木炁美,不免刃劫生灾,主妨父。金水不带刃劫,而化曜属刑囚亦然命者,主蔽日,生春夏间,木盛叶茂,便蔽太阳,主妨父。
又官杀混杂守煞者,或孤克。又罗近太阳,父凶,但夜生者不妨。水为孤劫,计为雄刃夹日,主胎中妨父。刃雄星与太阴合着度上,妨母。
日躔月度居月位,月躔日度居日位,谓之阴错阳差,主伤父母,亦主妻子难为。但凡月胜者克父,日胜者克母。
又刃星不宜辅太阳太阴,主父母痨瘵气疾。日月犯魁罡(日月临辰戌宫),或合朔之时者,主父母不永年。
又月在初度两歧之间,母不贞再嫁,否则过房入赘,迁变祖基。亥宫尤忌。寒月孤居主母寡。逢水孛主淫且贱。
日月升殿入垣者,主父母富贵荣达。背太阳于父有憾(夜生,日为命主),背太阴于母有亏(昼生,月为命主)。火罗临父母之位,主幼失双亲。
论兄弟
田财官福入其宫,主兄弟豪富。亡劫空的入者,贫贱。孤寡居之,则孤雁独飞。官符居之,必逞讼。雄居之,必带疾。马星入则兄弟东西,咸池入则酒色荒淫。
至兄弟多寡,固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为权衡。然如弱土寄水,未必五不变一。乾木寄火,未必三不变二。旺水寄木,未必一不变三。燥火寄土,未必二不变五,须活看也。
论妻妾
妻宫是禄贵长生帝旺之地,吉星守照,皆主好妻,美貌多能。若水孛相侵,则又不然,如在死绝的煞之宫,不得好妻。更会孤寡恶宿,必主无妻。会丧吊二符计都,必克妻。
如妻主落陷,居空地,有的煞六害白虎加其宫分,及凌其主所守之地,必多克害。
如妻星化难值咸池的煞同宫,多产厄而亡。
如妻星是太阳,或入午或入未,或入兄弟之宫,多因亲成眷。
如妻主陷落,又得金气有力(金乃妻本星),必有小妻偕老。
如妻星坐咸池,与兄弟主奴仆主同宫,又的煞驿马夹之者,主妻有私。
又妻星入迁移宫,招重婚之妇。
命坐孤劫,或孤劫星守照(凡言坐者,谓坐孤劫之宫。守照者,谓孤劫化曜守命宫,或与命宫三合对照也。)必主害六亲。
井木安命,主重婚续娶。
论男女
田财生子星吉。子化天官逢财生者,主子荣贵。天官或魁星入其宫,有好子。余奴犯之不佳,阳刃尤忌。
如四日度系子星,明暗顶火罗,昼生主克。如火是子度,有水孛顶之主克。五行生克制化,尤须与化曜相参。
若男女多寡,则以水一数,火二数,木三数,金四数,土五数论之,加吉星足其数,凶星刑克者孤,若主起在强实宫,各添其数,若凶星三方照者减半。又炁星守命或三方对照者,孤为僧道。
男女宫坐贵人禄马长生,及有吉星守照者,皆主得贵子及贤孝之子。如坐劫煞死绝之宫,及无吉星守照者,不得好子或无子。
夜生太阳独照男女宫,无星辅之,皆主无子。有星辅之,则有子。日生太阴独照男女宫,亦同。子星临白虎六害华盖之地,又落空亡,多主无子。
又如男女主是我命之煞,又在阳刃的煞六害白虎之宫,则多生不肖之子。在天月二德殿驾贵人禄马官福田财之宫,与恩星同守,或男女主是我恩星,生子多得力也。
凡子星化天官躔伤官枭神度,无子。又子星化正财躔七煞度,无子。子星主度正财顶七煞,无子。又水为子度,不宜土计(克)木炁(泄)孛(余)诸星顶度,火为子度。罗计水孛(奴泄克)占其度者,无子。(按度主较切于宫主,凡安命在某度,即以量天尺直行同络之度,为十二宫所主之度也。)
凡子星坐生旺之宫,不逢孤寡,三方无难星,多子。如子星化天官躔财度者,必鑫贤孝之子。子星顶恩者,多子。
招子之年,得行天官度或行恩度,又值红鸾天喜填限(如行卯限,而原流太岁红鸾天喜在卯,为填限。),定产贵子。又天喜红鸾(原流太岁二星之化曜)顶限度者,得子。但二星作难星顶限度,反主血光之灾。
子星带刃星同顶度,子多不肖。如子星掌孤神,亦难为子。孤神寡宿拱命,及子星失躔者,无子。又命坐天狗无子,天狗坐男女宫,亦主绝嗣。又子星躔刃度者,难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