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漆罐等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合堆放、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提醒企业危废处置务必要合法!

日前,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赤岗富马路有一单位正在从事石材加工。经检查,这家加工单位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就擅自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
工作人员还发现,在这个单位门口右边,还设有一个固体废物露天堆放点。石材边角料、废树脂、附着废树脂的废纸皮、装有废树脂的废油漆罐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散乱堆放在这个角落。而且现场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及标识牌,没有落实遮挡、围蔽、防腐及防渗漏等措施,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及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等违法行为。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立案查处。
接下来,虎门将持续开展巡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重视并落实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践行生态、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企业规范怎么做?

01企业如何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1.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内容管理制度和应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图表。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
3.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各生产单位主管人员及生产班组(员工)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方面的岗位职责和责任。
4.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建立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02危险废物标识有哪些要求?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03如何落实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固废法》第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申报制度:
1.如实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具体做到:一是如实申报(专门申报或纳入排污、环统一并申报);二是内容齐全(全面、准确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三是能提供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04如何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1.在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当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2.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
3.运输资质要符合要求: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产生、转移单位有责任审查运输单位资质)。
4.转移联单应当按照保存期限要求,保存齐全。
05对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有什么要求?
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应当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培训。
06危险废物贮存方面有什么要求?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完成“三同时”自主验收。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形态、危险特性等信息建立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的设施,并设置贮存台账如实记录贮存情况。
3.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能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07应承担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哪些连带责任?
根据《固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08发生固体废物违法事件,需延伸追究哪些人的责任?
发生固体废物违法事件,需延伸追究哪些人的责任?根据《固废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责任人延伸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危废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1、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2、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3、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4、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6、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7、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8、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9、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0、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危废处置和利用,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一、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图片示例:
二、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三、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为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固体废物如何自查

1. 污染物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2. 固体废物管理的合规性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与防护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3)处置场所、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4)转移过程(联单)
5)对危险废物鉴别与程序的说明
3.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4. 责任人制度
1)业务培训情况
2)是否建立收集、贮存前的检验与登记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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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虎门生态环境部

编辑 | 生态环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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