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请律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对于法律从业人员以外的人来说,一辈子不去法院,是一件好事。

可很多时候,去不去法院不是一个可选择的事项。

不去就吃亏,不去就白挨,不去就争取不了权利,不去就维护不了权利。

中国的民事诉讼,俗称打官司,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找律师,很多人出于经济的考虑,就不找律师代理了。找我做代理律师,我当然是欢迎的。

那么,不找律师代理,该怎么办呢?

以下是我的建议,只是一点点建议。

一、既然打官司,那就要对基本的诉讼规则有所了解,比如在哪个法院起诉,过没过诉讼时效等等等。

诉讼规则的精华都在法律条文里,我在这里推荐一本物美价廉的法律条文版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诉讼法注释本,见下图。

二、我认为,每个人身边多多少少都会有学过法律的人或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请教一下,也许就能解决问题,甚至,付点咨询费也是应该的。比如,你们的林律师。

三、现在的网络很发达,很多问题的答案,只要搜索得当,也能搜索出来。再者,中国的司法公开,做的也很不错了,法院的判决书、法院的庭审视频,都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出来。

接下来就是照葫芦画瓢,画的像不像,就看自己造化了。

四、按照民事诉讼法解释第85条的规定,不是仅仅律师可以代理,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等都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比如女婿是可以给丈母娘做诉讼代理人的,也就是说,丈母娘打官司,丈母娘自己可以不用去法院,女婿去就行。女婿和丈母娘的关系很好证明的,母女关系看户口本,婚姻关系看结婚证。

特别声明,我只是拿丈母娘举例子,我现在还没有丈母娘。

五、打官司,第一是讲法律的,这个没得说,第二就是讲证据,和案件事实有关的都可能是证据,比如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等。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第一,有痕迹可查有利于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第二、这个痕迹最好是书面的、原始的,也就是“原件”;第三、千万不要造假,没有就是没有,不诚信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我认为现实当中容易出现造假的就是“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这两点,慎重对待。

六、打官司,也要懂得适可而止,不是说法律不声张正义,也不是说法院不主持公道,有些事情,法院也是无能为力的。

不能一股脑儿把气撒在法院,千万不能在法院做出任何过激的行为,尤其不能无端辱骂法官。

假如真的知晓法官有枉法行为,有证据证明法官确实存在问题,那就去找检察院和监察委。


其实,我写这篇,顺带是为了试一下微信最新的打赏功能,嘿嘿嘿。苹果手机用户现在也可以打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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