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遗弃父亲 是否还有继承权?

市民陈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咨询:我母亲去世多年,父亲把我和弟弟拉扯大, 自从弟弟大学毕业工作后, 就一直没有照顾过父亲,父亲重病也不探望,最后甚至不认父亲。父亲过世前,当着众多亲戚的面表达过对弟弟的不满, 并表示有两套房产以及几十万元的存款,在他去世后全部给我,不留给弟弟1分钱。现在父亲过世了,弟弟想继承父亲的遗产,他能继承吗?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 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 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因此, 陈女士的弟弟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 因为他遗弃了作为被继承人的父亲,丧失了继承权。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韩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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