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妇人杀夫不露痕迹,提刑官从《韩非子》中获得灵感,智破命案
公元前536年3月,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大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在这之前,法律条款是不明文公布的,为的是要起到“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目的,以法律的神秘感来震慑潜在的犯罪冲动。郑子产打破了这一陈规,他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法学家,还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行侦专家,在他的司法实践中,留下过一个流传千古的精彩案例。

《韩非子》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在春秋时期的郑国,一天早上,郑国的国相子产乘车出行公干,经过一条小巷时,听到有个妇人在哭泣。子产听了片刻,示意车夫停车,他又仔细倾听了一会儿,吩咐手下去打听一下那妇女因何哭泣,很快有回报说是那妇女的丈夫死了,子产微微颌首,让车子继续前进。子产办完公务回府后,派人把那个妇女抓来,问她为什么要杀害丈夫。那妇人看着悲伤的样子,但被子产一问,就显得很慌乱,很快就招供了,是她亲手勒死了自己的丈夫。子产又派人去那妇人家里验尸,果然在他丈夫脖子上找到了勒痕。左右的人问子产:“您怎么知道那妇女是谋杀了丈夫呢?”子产答道:“是从她的哭声里判断出来的,她的哭声显得非常恐惧。一般说来,人们对于至亲的人,刚开始生病时会忧愁,等亲人病危快死的时候,会感到害怕,一旦亲人病逝就会哀痛不已。而她哭亡夫时,哭声并不哀伤,却有畏惧,所以我才认定这其中必隐藏着作奸犯科之事,必须加以追究。”郑子产仅凭哭声就识破了女子杀夫的罪行,靠的是他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对人性的透彻理解。生活和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使他特别善于观察市井众生的言行举止,对有悖常理的现象有一种特殊的敏感。

古代断案也特别重视察言观色,西周时就有“五听”之说,即“或听其声而知之,或视其色而知之,或诘其辞而知之,或讯其事而知之。盖以此四者得其情矣,故奸伪之人莫能欺也。”就是通过听其说话语调声音、观其脸色面容、分析其言辞陈述、讯问其事情原委而得到真相。以这四种方法去断案,便不会受到奸诈虚伪之人的欺骗。“五听”作为有效的办案手段,一直传承于中国古代的刑侦工作中,明代文献《皇明诸司公案》中,就记载了一位明朝官员用郑子产的办法侦破了一个疑案。明万历年间,润州,即如今镇江,有个百姓叫温焕,他妻子汪氏与邻人私通,时间一长,就被温焕察觉了,他羞愤难当。虽然古代“妇有七去之法”,他可以依法休妻,但这种事毕竟对家族声誉不利,他也不好让人知道,只能把愤怒憋在心头,因此恨极了汪氏,动不动就对她辱骂毒打,汪氏也对他愈加怨毒,而对邻人越加亲近。汪氏越来越不堪忍受整日被打骂的日子,她是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决定除掉丈夫求得解脱。到了八月中秋那天,汪氏备下了丰盛的酒菜,小心伺候着丈夫喝酒,她殷勤地再三地劝酒,把温焕灌得烂醉如泥,然后用绳索绑缚丈夫手足,以布条塞其口,最后用一根三寸长的铁钉从头心钉下,不过片刻温焕就死了。杀了丈夫后,汪氏解开了绳索,重新为温焕挽起发髻,隐去所有痕迹,仔细检查后,她觉得万无一失了,然后放声哀嚎痛哭,谎称丈夫饮酒时突然中风而死。亲戚们赶到后,并没发现什么异样。由于温焕对汪氏的奸情守口如瓶,他们并不知道这对夫妻之间的矛盾,相信温焕确实是因过量饮酒导致的中风猝死,就一边安慰汪氏,一边帮着办理丧事。当夜,江苏提刑按察使韩日光正好在镇江巡视,他与同僚们一起登上万岁楼饮酒赏月。这里距温焕家不远,所以韩日光他们也听到不时有女子的哭声传来。到三更时,几个人酒兴将酣,韩日光便问左右:“这是谁家妇人啼哭?你等可去探问,然后回报。”很快,随从归报:“这是前街温焕之妻,因当日丧夫而哭。”韩日光听后脸色凝重,当时没说什么。

翌日,韩日光即令衙役把汪氏抓到官府,诘问道:“你丈夫因何而死?”汪氏哭着说:“昨晚饮酒后,突然中风而死。”韩日光又问:“为何不请人上门针灸救治?”汪氏说:“我一个妇人家,半夜三更不便孤身去请郎中,待到丈夫的亲房叔伯来看之时,身体已经僵冷,针灸已然不起作用了。”韩日光叱道:“你丈夫并非中风死,而是你谋杀的!”汪氏大惊,但立即矢口否认。韩日光见她不认,也不多说,让她回去,随时听候传唤。同时马上派县丞带着仵作去详细检验温焕的尸体,命令一定要查出致命原因再回报。县丞与仵作一起赶到温家,依法仔细检查,但温焕全身并无致死伤痕,也无中毒迹象。可是韩日光有令在先,县丞查不出死因怕被责罚,不敢回报,就叮咛仵作:“检查尸体上有什么异常,是你的职责,只有你能知道,如果查不出,大人追问,罪在你身。”仵作闻言又担忧又郁闷,可查了一夜也查不出问题,他无计可施,只能守在尸体旁反覆思虑,忽见数只大苍蝇落在尸体头顶,仵作灵机一动,马上解开发髻验看,只见头顶正心赫然有一枚铁钉。查到伤口,仵作心中不由大喜,急忙报告县丞,将结果呈报公堂。韩日光闻报,点头道:“果然不出我所料,本官昨晚仔细辨听这妇人的哭声,虽然哭得很急,却不悲痛,而是很害怕。我曾闻春秋时期郑子产有'夫人于其亲也,有病则忧,临死则惧,既死则哀’之言,如今听其哭声不哀而惧,所以断定其中另有问题。”于是他令差役再去把汪氏提来。汪氏的奸夫听到官府提审汪氏的风声很害怕,私下叮嘱她说:“此是你自己的错,并非我让你干的,千万莫要指出我来。”汪氏咬牙道:“我自作自受,决不连累你!”

汪氏再次被押到公堂后,韩日光喝问:“你谋杀亲夫,必有奸夫主使,且凶器铁钉是何人所打?你可逐一招来,免受大刑。”汪氏咬牙答道:“我是恨丈夫对我残酷虐待毒打,故而把他灌醉后杀了他,并无奸夫主使,至于铁钉,其实是丈夫以前用来钉大门的,并非由别人代打。我罪有应得,绝不牵连诬陷他人。”韩日光听罢汪氏之言后,怒斥她不顾人伦,不念夫妻情分,杀丈夫犹如杀猪,手段特别残忍,凶狠程度超过了汉朝的吕雉,必须按律严惩,明正典刑,当堂宣判,将汪氏处斩 。

汪氏杀夫一案,本无人举报,亲戚邻里也都认为温焕是饮酒中风而猝死,无人对此有所质疑。可是韩日光仅凭他听到的哭声便觉出异常,判断其中有问题,当他获悉是女子哭暴死的丈夫后,更是断定这是一起杀人案。韩日光显然是个极具责任心并富有职业素养的官员,即使在公务之外的娱乐中,也保持着高度职业敏感,不忘随时观察民情。与西方人在处世中一味强调契约、 程序、物证等冷冰冰的客观条件不同,中国人更看重复杂而鲜活的人情世故,善于从人们微妙的情感流露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将其运用于工作和生活中。在古代,由于科技条件所限,政法机关在办案时没有现在那些技侦手段,更需要在观察嫌疑人神态举止、分析其言辞的基础上进行缜密的逻辑推理和判断,而这需要断案者对社会生活和人性有深刻地体察和感悟。2500年前郑子产从一个妇人的哭声中揭出了一桩谋杀丈夫的凶案,2000年后,韩日光也从一个女人的啼哭声中侦破了一起杀夫案,两者虽相隔2000年,却如出一辙,这不仅是历史的巧合,而是郑子产和韩日光都把握了人性中共通的规律。然而,对人性的把握并不能替代科学,如果这个案件发生在冬季,那就不会有苍蝇,在当时的科技条件下,仵作就没有机会发现犯罪痕迹,韩御史的推断也就不能被证实,汪氏将逃脱法律制裁。所以打击犯罪所依靠的不仅是对人情世故的洞察,更要依靠科学,只有科技的不断发展,才能为人类带来福祉,为社会带来公平和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