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半个月两次强调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说明了什么
国常会半个月两次强调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说明了什么
11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财政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建立民生资金直达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对象。在此前10月21日的国常会上,会议明确将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两次强调建立财政资金的“直达机制”,特别是后一次,明确将建立民生资金直达的长效机制,显然,已经不是财政资金管理上的临时手段和方法,而是管理方式和管理思路的大调整,是对财政资金拨付体制和机制的大调整。通过这样的调整,财政资金将不再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省级政府等一道一道程序、一个一个关口地下拨,而是直接拨达基层、直接服务基层。而在这样一种管理模式和思路下,基层对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和思路,也会随之改进和提升,从而大大增强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果,减少浪费和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发生。
我们注意到,上次会议提出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预示着财政资金直达将不仅仅针对疫情发生后中央拿出的1万亿资金,而是会逐步扩大到所有需要拨付到基层的财政资金,从而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的直达机制,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对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和侵吞,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果,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对预防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违法乱纪与贪污腐败问题,也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很显然,这是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做出的重大调整,也是财政资金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效率化迈进的重要标志。要知道,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的程序越简单,审批环节越少,出现问题的概率就越小,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就会越高。为了应对疫情影响而通过直达方式拨付的1万亿财政资金,可以说是进行的一次积极尝试、有效探索。实践证明,这次改革是成功的,效果也是非常明显的,可以推广和扩大,使其成为一种常态化机制。

在上次会议的基础上,本次会议又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直达的要求,明确建立民生资金直达的长效机制。这就意味着,财政资金直达已经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效手段。今后,所有涉及民生的资金,都将以直达的方式拨付到基层,而不再经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省级政府,甚至不需要经营市级政府。同时,资金用途也将十分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无权做出任何改变,尤其不能截留和挪用。
事实也是,从这些年来财政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来看,通过层层下达、层层拨付,可以说没有一项资金未出现过问题,没有一项资金能够十分顺畅地到达基层,尤其是企业和居民。更多的,都被当作了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权力工具,甚至成为极少数人的牟利工具。而今年直达的1万亿抗疫资金,则情况完全相反,效果明显好于以往的拨付方式。
正是因为直达的效果要远好于层层拨付,因此,无论是常态化机制还是长效机制,都是对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的重大调整,是对现行财政拨付机制的重大改革。对财政部门来说,是一种工作检验,对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来说,则是一种行为考验。亦即在新的管理模式下,能否继续履行好职责,把工作重心转向帮助企业和居民安排好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调查了解真实情况、上报资金安排计划、提出工作措施等方面,而不要再把眼睛盯在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对直达的资金也要按照中央的管理模式,不要再经过部门之手,而是由财政走近拨付给企业和居民,避免多一道关、多一道损失、多一道截留和挪用风险,真正把财政资金管理好、使用好。

当然,新的管理模式和思路,会大大增强财政部门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负荷,会对财政部门的工作形成新的挑战。如何适应这样的变化,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效率与效果,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否则,也很难把直达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