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创作主体审美意念等因素的差别,其理想的桩景比例标准尺度也不同,所谓见仁见智。但如果留心于自然造化的观察体验和对传统的借签继承,加之反复实践.分析总结.总该有规律可循,有个普遍的规则;
清初大画家石涛认为画山水者应“脱胎于山川”之说同样适用于桩景作者。我们都知道,“自然、古老、矮小”是桩景造型的基本原则:首先是“自然”,山川之大.树木万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由此产生另一个问题,“取”何树,“用”何枝——“取”那些“老态龙钟”的古树,“用”那些遒劲苍古的枝干;进而引申第三个问题.自然古树缘何能植根于盆中被人欣赏呢?这就需要艺术加工,“缩龙成寸”,所谓以小观大,“矮小”的特性就在于此。中国山水画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亦同样适用于桩景创作。所以,我们略加留心.就不难在村头、寺院、崖边、溪畔、园林等处找到我们胸中树影.并且可以从中领略那种绝不同于绿化林或一般树的枝、干比例的一些规律。粗壮而不臃肿,细瘦而不嫩弱,那些古树或虬曲苍劲,或刚猛险峻.或凝重朴茂,或挺拔伟岸,由此可以得出最基本的枝干比例关系:(4)枝托主脉、次脉、横角的相互间粗细比例,随着枝托的延伸逐渐同化。桩景创作源于自然.高于自然。从自然到艺术要经过人的创造,为此,诸多前辈曾付出了艰辛的劳作,奉献了—批批高品味的桩景艺术作品,同时亦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诸如:(6)枝托延伸,内粗外细,一般为一节比一节细,一节比节长。在上述枝干比例一般规则的基础上再结合创作实践,我们将近一步得出桩景造型比例的一般应用规则。(1)树枝起托定位一般在干的1/3左右处,可根据树种、树态而定。(2)树干与底托第一节相应的粗细比例一般为5:2以上。(3)树干与中部枝托第一节相应的粗细比例一般为2:1以上。(4)树干顶梢与枝托相应的粗细比例几乎为2:1或干较枝略粗些。(8)杖托一节比一节细,其比例—般可根据技形为7:5:3:1.5…(9)对于枝的延伸一节比一节长,这只是一般规则,实践中应有所破,有收有放才显力度,同时避免单调;所以可在3、6节短缩,或根据树势造型需要作适当调整,类似拳师,收拳是为了更有力度的进击;又如书家纤毫所到之处无往而不收,抑扬顿挫。此间当然还有枝托的上下左右回旋延伸的方向问题,尾节一般是大幅度的延伸并略上扬。但是,对过粗的树干.枝托的培植受时间的制约,其比例无法达“标”的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