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花一现的“北平临时大学”

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教育部于1945年9月下令解散伪北京大学、伪中央大学和伪交通大学,颁布《沦陷区专科以上学校学生、毕业生甄审办法》,并于10月中旬,在北平、天津、上海、南京设立临时大学补习班,令原沦陷区在校生先补习再进行考试,经审核通过方获合格证书。此举引起沦陷区民众极大不满,最后教育部取消甄审考试,改临时大学补习班为临时大学,以收容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伪北京大学被国民政府接收后,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改组为北平临时大学各补习班。
“北平临时大学法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三系。

△敬业乐群一一李宗仁为“北平临时大学法学院”一九四六班毕业同学题词

△  "北平临时大学法学院”主任陈雪屏

经济系主任:胡继瑗

法律系主任:陆鼎祥

政治系主任:张佛泉

△一九四六班毕业同学录序
吾侪已届毕业,行将别矣!感岁月如流,忆前尘如梦,追念往昔切磋琢磨之益,鉴及将来离群家居之苦,爰编此册,付诸手民,凡吾毕业同学,人手一编,每当风雨鸡鸣之际,展卷一读,千里良朋,如唔言一室之内用紧怀思而敦友情,子曷序之……
“大丈夫登车揽辔,便有澄清天下之志”,愿吾毕业同学诸君共勉之!本届毕业者,计有法律政治经济三系,曰一九四六班者,毕业时之西历纪元也。
中华民国35年6月5日本届毕业生苑金甲谨序

△政治系小史

四度春花秋月,一次甄审风潮,终于送走了,我们这“空前绝后”的1946班的政治系,这是时代之神所主使,这是抗战胜利所赐予,这些不可抗力的命运,我们唯有默默的来接受。……

△刋后语
“年刊”迟迟未能出版主要原因仍在钱上,还有一个就是名签问题,冠以“国立"、“私立”、“教育部特设”,有人说“教育部特设”不合法,“私立"是笑话,那么一定是"国立"了,可是到现在没有公布,所以只有付之厥如了!
中国方今社会仍为崇拜偶像制社会,吾人步出“临大”之门,“临大”既归乌有偶像何所存,前后不能相继何校为吾届毕业生之母校?……
一九四六年的毕业生甄审,学校解散成立临时大学,那些苦读四年即将毕业的学生却不知何为“母校",在那动荡不安年代只能默默的接受。同年国立北京大学复校,接收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一、二、三、四、六分班,第五分班改为国立北洋大学北平部,1947年国立北洋大学北平部亦并入国立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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