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唐诗捧红了一个素人,“碰瓷”李白的汪伦,你是一个啥样的人

大唐有你,才是真的了不起。

《妖猫传》

从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算起,诗歌也有了几千年的历史,无论王朝如何变迁,皇位怎样更迭,它的魅力从未消沉。

尤其是在唐代,几乎达到了诗歌的巅峰,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诗人,他们咏景、咏志、咏情,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在后世看来,唐诗也成了诗歌的代名词。

要说其中名气最大的,当属“诗仙”李白,让杨贵妃磨墨,让高力士脱靴,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事。

可是李白就这么做了,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丝毫不顾及天子爱妃和权阉的面子,一介草民却让对方无话可讲。

无他,就是诗歌写得太好,名气太大!

翻遍史书典籍,能被历史记录下来的,必然不是籍籍无名之人,可就有这么一个人例外,他并非高官显贵,也没有传世的作品,就因为碰了李白的瓷,偏偏就被后世口诵相传。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赠汪伦》

没错,这位“碰瓷大师”就是诗歌中的主人公-汪伦,

来自台湾的诗人余光中曾评价李白:“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 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有这样的名人背书,汪伦不火都不行,能让孤傲的李白给他写诗,这个人定然是有非同常人之处。

奇怪的是,汪伦在史书中却是名声不显,笔者查询了多处资料,总算大致了解了此人的根底。

那就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关于《赠汪伦》这首诗的出处,历史学界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可是由于李白此人虽是名声大噪的诗文大家,在仕途之上却鲜有建树。

因此正史中少有关于其作品的叙述,更多的还是从同时代及后世人对他的评论中,作出大致的推测。

清代著名的诗人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曾有过这样的记载:

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赠名马八匹,官锦十端,而亲送之。李感其意,作《桃花潭绝句》。 

唐玄宗天宝十四载,旅居在宣城一带的大诗人李白被汪伦“忽悠”到桃花潭,虽无十里桃花可观,也无万家酒店可饮,可是朋友的深情厚谊却让李白甘之若饴。

适逢春风拂面、桃李花开,望着群山满眼飞红,在清澈碧绿的桃花潭边,每日里美酒相待、美人相陪,李白与汪伦的感情那是一日千里,很快就称兄道弟起来。

美景再好、美酒再香也终要离别,李白在逗留了几日后向汪伦辞行,尽管心有不舍,汪伦也知道小小的桃花潭留不住李白浪子的脚步,便率领着一众家人和慕名而来的村民为李白送行。

临行时,主人家为李白送上了名马八匹,官锦十缎。船家摇栌正要离开,忽然听到岸上传来了动听的歌声,李白站在船上回头望去,原来是汪伦领着村民在为他踏歌送行。

李白为好友的盛情款待而感动,一时诗兴大发,遂作《赠汪伦》一诗,以慰友人之情。

当然,这样的传说可信度并不高,李白没有那么好忽悠。

虽仕途坎坷,可作为唐朝的名人,李白有三大爱好可谓是人尽皆知:写诗、喝酒、旅游。

假若真有汪伦口中如此的美景,以李白资深驴友的身份,应该很难瞒得住他,况且就在离桃花潭不远的漆林渡,就有他的知交万巨在此隐居,李白能上当才怪。

不管真相如何,一首诗捧红了一个“素人”,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汪伦凭什么能得到李白如此的“厚爱”,难道仅仅是因为几日里的盛情款待,临别时获赠的名马锦缎?

可是李白并非是那种看中钱财俗物之人,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对汪伦的身份产生疑问。

由于没有更多的文献资料可查,后人多从诗文中推断汪伦是居住在桃花潭附近的村人,也有人持隐士一说。

郭沫若在他的作品《李白与杜甫》中说,汪伦是一个农民,是李白的粉丝。

“有一天夜晚,我读这首诗,突然感觉特别好,特别羡慕汪伦。我们奋斗一辈子,也不能永垂不朽,那个汪伦——一个普通人,因为一首诗居然就永垂不朽了。”

可若是普通的农家汉子,有什么闲情逸致去吟诗写文,更别提与李白这样的名士相交。

白居易在《观刈麦 》中写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李绅也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即便是在万国来朝的大唐王朝,也并非是四海升平、百姓欢歌的盛景。

君不见:“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这才是底层劳动者生存的现状,从这点来看,郭沫若的“农民论”实在是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其实汪伦既非农民、酿酒师,也不是藏于乡间的隐士,他的身世可不简单,可谓是大有来头。

据《汪氏族谱》记载:

“汪伦,又名凤林,仁素公次子也。为唐时名士,与李青莲、王辋川诸公相友善,数以诗文往来赠答。青莲居士尤为莫逆交。开元天宝间,公为泾县令,青莲往,候之,款洽不忍别。公解组后,居泾邑之桃花潭。”

众所周知,李白号青莲居士,诗人王维,晚年曾居住在蓝田辋川别业,所以后人又称之为王辋川,能与李白、王维等当世的诗词大家交情莫逆,汪伦绝不可能是个普通人。

1996年出版的安徽省《泾县志》中说:“汪伦,又名凤林,本县人,父名仁素,兄凤思,曾为歙县令 。”

诗中的桃花潭如今位于安徽省泾县的桃花潭镇,开元天宝年间,汪伦曾在此任泾县县令,以一县之长的身份来接待李白,也不亏了诗仙的面子。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小小的县令,芝麻绿豆大的官,李白连杨贵妃、高力士都不放在眼里,能看得上汪伦这个泾县的地方官。

如果你这么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定然是影视剧看多了,就施施然的不把县令当干部。

在唐朝,县令虽是基层官员,可在九品三十级的官员体系中,它可是位居七品之列,况且自隋唐建立科举取士的官员录用体制以来,高中进士后被外放任地方官也是常例。

唐开元三年,时任左拾遗的张九龄就向唐玄宗上书,提出“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

想要进入高层,必须有基层州县任职的经历,这也说明了唐朝对于地方官员的重视。

能担任泾县县令,说明汪伦自身就很优秀,他与李白同属于士大夫阶层,有交集才是合情合理的。

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一点,据《三安汪氏宗谱》中记载,汪伦乃是唐朝越国公汪华的五世孙,是正经八百的名门望族。

汪华隋末起兵,拥兵10万称吴王,后归附唐朝,被封为上柱国、越国公,去世后不但被历代帝王作为忠君爱国的典范表彰,还逐渐被民间神化,在江南被百姓拜为“汪公大帝”、“太阳菩萨”、“太平之主”,建祠立庙,四时祭祀,千年不辍。

在徽州有“四门三面水,十姓九家汪”之说,越国公汪华是徽州人公认的汪氏先祖,可谓是颍川世胄、吴越世家。

汪伦虽没有做过大唐的高官,但是顶着越国公汪华这个金字招牌,在封建王朝素来重视宗族传承的情形下,自然不缺少话题度,与李白相识相交,也就有了更高的可信度。

说起来,李白与汪伦的交集并不是仅此一次,据考证,李白在桃花潭附近出现的踪迹就有十多次,他曾写有《早过漆林渡赠万巨》一诗,而漆林渡距离桃花潭也不过二十多里。

而在这之后,李白又重回汪伦家做客,写下了《过汪氏别业二首》

《宁国府志》载北宋著名学者胡安定先生《石壁诗》一首,其序曰:余览李翰林题泾川汪伦别业二章,其词俊逸,欲属和之……’。

原诗为“汪氏别业”,而胡安定先生谓之“泾川汪伦别业”,可见此题中的汪氏即为汪伦。

第二次回到桃花潭,汪伦已经卸任泾县县令一职,在桃花潭岸边建起了豪华别墅,没有了官职在身,招待起李白更是无所顾忌,好酒好菜尽管上,山潭美景随意逛,众人玩的是不变乐乎。

从诗中描述“随山起馆宇、凿石营池台、池馆清且幽、捶炰列珍馐、吴歈送琼杯”等场景来看,汪伦家中也是颇为富有的,称得上 一方豪绅。

有宗族名人的加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身处于王朝深厚的诗文氛围中,汪伦成为李白的粉丝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作为好友,汪伦邀请李白来桃花潭游玩,在美景、好酒的映衬下,诗人为好友的深情厚意所感动,诗兴大发,写下流传千古的名篇,却无意中把一个诗坛的“素人”捧成了名人。

一篇诗文传世,却因为李白的一首诗而妇孺皆知,汪伦也算是“碰瓷”界的祖师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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