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张扬的伍子胥

时间:2011-12-30  来源:历史春秋网  作者:纪大华

  伍子胥中国历史上具有独特个性的一个人。他本是楚国人,却依靠吴国的力量去攻打楚国,将已经死去的楚平王从地下挖出来,“鞭尸三百,然后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此事当从伍子胥被迫离开楚国说起。伍子胥的父亲伍奢为太子建的太傅。楚平王本来是为太子娶老婆,但看到这位秦女绝美,就自娶为妻。父子之间矛盾由此形成,再加上费无忌的挑拨,楚平王欲杀太子。太子奔宋。事情并没有结束,费无忌进一步加害于太子的老师伍奢和他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伍子胥)。费无忌对楚平王说:“伍奢有二子,皆贤,不诛且为楚忧。”在楚平王已将伍奢、伍尚杀害的情况下,伍子胥逃亡出国。在宋国,伍子胥遇到太子建,宋有乱,他们共奔郑,之后郑定公又杀了太子建,伍子胥与太子的儿子胜共奔吴。路途之中,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了头。至吴而生病,一路乞讨,到吴都,因公子光才得以见吴王。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伍子胥带吴国军队杀进楚国,当时楚平王已死,楚昭王弃都城而逃。于是,伍子胥将楚平王的尸体重新挖出来“鞭尸三百”。
  
  当时有一个人反对伍子胥,叫申包胥。他使人谓子胥:“子之报仇,其以甚乎!”意思是,你这样做,不是太过分了吗?申包胥到秦国求救,秦不肯出兵。他立于秦廷,昼夜哭,七天七夜不绝其声。秦受到感动而出兵,才使楚得以复国。
  
  后来伍子胥又与吴国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反对吴伐齐而要求伐越,并将儿子送到齐国去。伍子胥对儿子说:“吾数谏王,王不用,吾今见吴之亡矣。汝与吴俱亡,无益也。”意思是,我多次向吴王提出自己的建议,但是吴王不予采纳。我可以预见吴不久就要被越国灭亡,与其坐而待亡,不如我送你到齐国去。也正是因这件事,伍子胥被吴王所杀。
  
  忠于史实的司马迁写出了我国历史上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也是个性十分鲜明的活生生的人物,这客观上也给几千年来的人们出了一个难题,伍子胥做得对不对?历来争论不休,褒者认为伍子胥复仇完全是正义的,像楚平王这种人该杀,死了也该鞭尸才解恨。贬者认为,你伍子胥是楚国人,跑到吴国去,带吴国的军队来打自己的祖国,只顾自己的小利而忘大义,这是卖国行为。
  
  有这样的争论其实是司马迁意想不到的。只是由于两千年来讲忠孝节义封建正统思想即儒家思想占上风而引起的。自汉武帝时起重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把忠君看成是头等大事,“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君叫伍奢一家去死,有什么不可以,那么伍子胥复仇行为自然就在被谴责的范围之内了。其实伍子胥所生活的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并没有占统治地位,而是崇尚变革,人才在各国间充分流动,所以伍子胥的行为受到广泛的赞扬。可以说。伍子胥的复仇行为与后来儒家的忠君思想,并没有关系。

 历史的车轮已经进入21世纪,尊重人的个性,以人为本,人人平等,已经成为时代精神。伍子胥正是一个张扬个性的人。他的报仇,充分显示了我国人民对人性申张的本能要求。人不能被任意宰割,不管面对一般百姓中的邪恶势力,还是面对以国王为代表邪恶势力。如果楚平王这种人不受处罚,这个社会就没有正义可言。
  
  我们有必要听一听司马迁当年对伍子胥的评价:
  
  “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意思是:假如伍子胥随着父亲一起被楚平王所杀,那死的价值与蝼蚁之死没有什么两样,轻于鸿毛。但是伍子胥没有这样,毅然逃出楚国,放弃了做臣子的小义,终于洗雪了奇耻大辱,名垂千古。可叹啊!当年子胥在江上多么窘迫,靠乞讨为生,但何曾有一时忘记报仇,杀去楚都活捉楚王?所以,靠隐忍而终成大名,非烈丈夫是不可能办到的。
  
  请注意上面评价中的“大”与“小”这一对反义词,司马迁把什么看作“大”,又把什么看作“小”,针对性十分强烈,联系司马迁本身的遭遇就不难理解了。司马迁放大了作为“人”生存的价值,而蔑视权贵。他遭受侮辱的仇没有报,但他笔下的人物报了仇,使自己感到欣慰。这使我们联想起人文主义的代表作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复仇记》,王子的复仇,与伍子胥的复仇,虽属东西方不同文化,但有异曲同工之美,都是申张人的个性。他们都认为如果连这样的仇都不报,就不能作为一个人活在世上。
   
  史家集大成者司马迁并没有被儒家思想所左右,他独立的公正的史家立场,在今天我们读来仍觉可敬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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