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买了农村宅基地,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不给确权,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前屋后的栽种物,耕地上的农作物等都能够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经过确权之后,就能够得到国家认可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件了。农村的宅基地确权类似于城市户籍当中的“房产证”,但是两者之间没有可比性,也没有任何关联,只是证明了农民的房屋所有权。

城镇户口的居民在农村购买了宅基地,自建了房屋,有相关的证件,但是在此次土地确权的时候仍然不能确权。这是什么情况呢?

首先,没有给予确权是合规合法的,因为城镇户籍居民是不能享受宅基地确权的;准确的讲,只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才有分配到宅基地的权利,城镇居民是没有这项权益的。

然后,宅基地禁止买卖,所以买卖宅基地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就算是获得了相关的证件,也不能产生效应;并且现在并没有发行特别的《土地证》,还是早期将土地分给农民的时候才发过一次,但是现在已经无效;新的土地证件只有三种,即《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其它的土地证件都是无效的。

其次,农村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经过了此次确权的农户才能够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证件,但是也并不可能房产证;即使是有房产证,也是无效的,是不合法规的。

总体来看,像这种以“购买”的形式获得的宅基地,是根本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的土地证、房产证,也并不适用于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合法的;与小产权房也不是同一种概念。这样的证件是怎么来的呢?要么是假证件要么就是自己将这些证件理解错了,有的人确实分不清什么样的是土地证、什么样的是房产证。以房产证为例,从2015年3月开始就全面启用不动产权证书。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时以不合法买卖的方式获得了宅基地,这当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村民与个人都是只享有使用权,并没有买卖的权利;但是经过相关的审批之后,宅基地也是可以流转的。什么样的情况才是合法流转宅基地呢?

一、流转双方是自愿达成协商一致的。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向村集体申请,同时还需要获得乡镇级政府部门的批准才能生效。

二、流转双方都是本村经济集体的成员。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而村集体也只能将本村的宅基地分给本村成员使用,其它均属违规。

三、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转让人需是户籍已搬出了本村集体或者是“一户多宅”的情况,被转让人没有宅基地,这样才能达成流转关系。

只有同时满足了以上3点,才能够进行宅基地流转,与买卖的意义相差不大;并且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流转的一方将土地流转出去之后,不能继续申请宅基地;所以如果没有住房保障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将自己的宅基地流转出去。

买来的宅基地无法确权该怎么办呢?

这是一项严格的土地使用权确定工作,必须实地查验,需要农户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而非本村户籍的居民都是一概不能确权的。想要完成确权,那就只有想办法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本村来,前提是要该村集体能够同意迁入。不过即使没有确权,房屋没有倒塌之前,居民依然还享有居住的权利,但是不能修葺或者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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