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质押人以质权人未及时行权主张损害赔偿,应曾提出要求
相关推荐
-
法院观点:破产程序中一般取回权的行使
音频支持倍速播放 来源 | 第二巡回法庭 建议阅读时间: 7 分钟 破产程序中一般取回权的行使 --(2021)最高法民再56号马某某与新华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取回权纠纷案 裁判要 ...
-
我为群众办实事|未办质押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中出质人的责任认定
原创 赵俊.赵静 至正研究 今天 典型案例语音版 音频: 00:00 / 17:48 编者按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 ...
-
最高人民法院观点 | 股权质押后,公司增资扩股是否影响质押权人的利益?
律师咨询 | 实务交流 裁判要旨 公司增资扩股后,因有新的出资注入公司,虽然原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其所对应的公司资产价值并不减少.因此,对于原以公司部分股权设定质权的权利人而言,公司增资扩股 ...
-
最高院:次债务人未通知撤销权诉讼的债权人而擅自向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不构成有效履行
裁判要旨 法律设置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目的,在于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的不当处分财产行为,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本案次债务人返还股权.恢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的目的,是为了向债权人偿还其债务.只 ...
-
法律解析!最高院判例: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
法律解析!最高院判例: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 蚌埠检察 2天前 此新闻由一点资讯提供 赞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广场舞入门教学,64步慢动作! 广告 抖音 法院不予立案导致诉讼时效超过期限 ...
-
20.什么是行权、行权价格?
什么是行权.行权价格?
-
在IPO前发期权,上市后行权否可行?
缘起是一个朋友问我的问题:在国内IPO前实施期权式股权激励,上市后行权,这个方案在主板是否可行? 背景 先简单说下背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2种办法: 限制性股票 期权 这是在上市后做的,主要差别 ...
-
【个人所得税】香港上市公司股票行权后卖出需要缴纳个税吗?
境内员工参与香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后在港交所卖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
-
案例研究|最高院:借贷中未提供证据证明履行顾问服务的无权主张财务顾问费
法盛金融投资 来源:法门囚徒 裁判要旨 本案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没有实质性内容且捆绑借款协议强制收取,出借人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相应的顾问服务,法院认定收取的财务顾问费 ...
-
C社解读丨财政部股份支付五项应用案例(下)(大股东兜底、首发成功作为行权条件)
本篇续前篇C社解读丨财政部股份支付五项应用案例(上) 案例四.大股东兜底 公司低价授予职工股份,锁定期3年,3年后一次解锁,解锁时如果股价下跌,大股东兜底用现金补差价.根据应用案例,公司授予职工股份 ...
-
最高院:出租方未通知承租人到场将房屋内物...
最高院:出租方未通知承租人到场将房屋内物品搬离,是否需承担承租人财产损失?出租方搬离时有公证.视频等证据是否还需承担损失?损失数额如何确定?是否必须经鉴定? ■ 裁判规则 1,出租方未经通知承租人即将 ...
-
委托人未行使介入权的,隐名代理人仍系合同主体
委托人未行使介入权的,隐名代理人仍系合同主体 --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签约,在无证据表明委托人行使介入权情况下,受托人仍得以自己名义主张合同权利. 标签:诉讼程序|诉讼主体|隐名代理|介入权 案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