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共通道的二楼露台属于物权法所说的专有部份吗?
我家在二楼,客厅阳台、主卧窗户和次卧窗户外面正对一个露台,是一楼商铺的屋顶,但是这个露台无公共通道,只能通过我家阳台或卧室窗户才能到达,但这个露台没有在合同上明确归属,只是开发商口头说的赠送使用,请问这个露台属于物权法所说的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我家可以无偿使用吗?物管要收露台使用费合法吗?
赞 (0)
我家在二楼,客厅阳台、主卧窗户和次卧窗户外面正对一个露台,是一楼商铺的屋顶,但是这个露台无公共通道,只能通过我家阳台或卧室窗户才能到达,但这个露台没有在合同上明确归属,只是开发商口头说的赠送使用,请问这个露台属于物权法所说的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我家可以无偿使用吗?物管要收露台使用费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