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向阳镇中心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通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通化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通化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发〔2019〕10号)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校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平

副组长:王德艳

组员:王晓宁  郭永  李环  徐芳  各班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五个不能”和市委书记高志国在市委常委会上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省内“11·10”道路运输、“1·30”燃气爆炸以及通化县安岭石灰石矿“11·27”一般事故等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燃气等领域安全为重点,进行整治。

三、 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

学校建立危险化学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品作经常性检查,规范存放,科学存储,双人双锁。

2.消防安全

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针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坚决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按期彻底整改完毕。定期开展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完备的教职工消防培训档案,组织一次全员灭火疏散演练,并形成长效机制。学校电气线路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3.交通(校车)安全

以典型事故为案例,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与学校共同教育和引导学生不乘坐拼装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速、带病、酒驾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学校开设安全课程,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校车安全监管,完善校车的登记、备案制度,明确驾驶员和随车监管人员的安全责任,遇雨雪天气,提前踏查线路,出发前,对校车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层层组织动员部署。(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患整治。(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20日)

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底)

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班班主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承担起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及时掌握本班学生数。

(三)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 要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和利用板报、图片展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五)抓好制度建设,安全工作要天天想,天天讲,天天抓,要有高度的敏感性。

向阳镇中心校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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