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时朝鲜人越境杀人掠货 朝鲜国王吓得赶紧上表严惩
清初开始朝鲜人不断私越边界,潜入我国境内。因为对于朝鲜北部地区的朝鲜人来说,到长白山一带采集人参与狩猎乃是其主要的生活手段,不可一时或缺,不得轻易放弃。由此造成的交涉事件,自顺治至康熙43年中共有17起之多。
1685年枪伤驻防协领勒楚一案,清廷派员至朝鲜查办,所有人犯、地方官分别判以死、流、罢职等处分,国王被罚银二万两。朝鲜为此禁平安、咸镜两道人民持有乌枪,采挖人参,停止内外人参贸易。事过20余年,又发生了李万枝等越境杀人案件。
公元1710年(康熙49年),朝鲜平安道渭原郡李万枝兄弟3人及其他6人,乘夜越过鸭绿江潜入中国人家中,杀死五人后,掠夺其人参等货物而去。侥幸逃脱的中国人便结伙越江至朝鲜渭原郡,要求交出犯人。郡守始则闭门拒见。朝鲜王朝初不知情,得知后遂急咨清礼部,以冀因自发而多蒙宽假。
清廷得报后立即派打牲乌喇总管穆克登、兵部郎中常泰、礼部主事何顺、盛京副都统托柳及礼部侍郎等人3月赶往凤凰城同朝鲜官吏会审。朝鲜参核使宋正明将人犯押至凤凰城。双方官员先在凤凰城审问,又到杀人现场调查。穆克登即将此案交于朝鲜完结议奏。
10月,朝鲜将拟律奏上,经三法司核奏决定,除李万枝兄弟3人中依清律留一人养亲外,其余则立斩,妻子为奴,家产没收。朝鲜有关地方军政官员观察使、节度使、郡守、佥使、万户等全部被革职、流配、杖配。朝鲜国王因得知事件后即刻上奏而免议。
熙帝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认为朝民犯越是由于两国边界不明确,欲借查办李万枝案之机查明中朝边界。1712年,清朝派乌喇总管穆克登为差使,同朝鲜国的代表一起联合踏查了国境,在白头山竖立了定界碑,确定以鸭绿江和图们江为两国的国境。定界碑的原文如下:“大清乌喇总管穆克登奉旨查边,至此审视,西为鸭绿东为土门,故于分水岭上勒石为记。”而碑文中的“土门”二字,却成了日后清朝与朝鲜发生国境纠纷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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