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点】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特有的选官制度。它是由国家设立科目,定期举行统一考试,以选拔官吏。它正式开始于隋朝,发展于唐宋,完备于明清,于20世纪初废除,在中国历时1300多年,影响深远。下面以明清科举考试为据,简要介绍其常识。
1.乡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称为“大比”。因考期在秋天,故又称“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生员(又称“庠生”,俗称“秀才”),考取者称“举人”,已有做官资格,第一名称“解元”。
2.会试
是由礼部主持的中央级考试,在京师的贡院举行。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举行,故又称“春闱”,也称“礼闱”。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3.殿试
殿试是由皇帝主试的考试,地点在紫禁城的保和殿,考策问,亦称“廷试”。殿试按成绩分为“三甲”(三等):
一甲:取三名,叫“赐进士及第”。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三人同称“三鼎甲”。
二甲:若干名,均叫“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三甲:若干名,均叫“赐同进士出身”。
如果某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就叫“连中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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