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入驻园区,可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
企业入驻园区,可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
总部经济招商是地方政府和财政局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目的,政府设立经济开发区等为税收洼地,企业入驻园区享受就可以当地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一般是与一些招商平台合作,让平台引进优质企业纳税促进当地发展,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企业只需要将注册地址落在园区,企业的经营模式可以不变,也不改变企业的业务模式,企业就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给予的财政奖励,用于扩大企业再生产经营。

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比以往的实体招商更吸引企业入驻园区,既可以享受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又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企业合理利用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解决企业进项欠缺,本票据短缺的问题,降低企业纳税额。
企业入驻园区,可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
目前,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来享受财政奖励政策,目前园区政策比较稳定,优惠力度比较大的园区就是重庆、江苏两个园区,企业选择性也比较多,可以通过成立新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形式,在园区纳税申报。
有限公司返税政策:
1、企业增值税:地方增值税有70%-90%的奖励比例,地方增值税剩下50%
2、企业经营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为70%-90%,地方所得税的地方留存为40%
企业纳税500万,奖励增值税250万; 纳税所得税500万,鼓励企业180万

企业的奖励扶持,先征后返,按月返还。
解决企业增值税问题后,后期企业一定要考虑设立符合主体公司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分包企业利润,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服务业10%商贸业5%建筑业7% )。
企业在税收洼地解决增值税问题后也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核定征收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目前在重庆园区是定期定额核定,按所得税税率1.5%核定,建议企业年开票量最好在400万以上。
目前在福建、浙江、山东等园区可以核定行业利润率,核定行业利润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核定后的税率因企业开票量而异,在0.5%-2.1%的区间内,综合税率计算后为3.16%左右。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