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基金如何为小微企业引入金融活水

【原创】

融资担保基金如何为小微企业引入金融活水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9月26日上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举行揭牌暨首批合作业务集中签约仪式,分别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等8家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了再担保业务合同,与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签订“总对总”银担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备受各界关注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也标志着国家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将对破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近年来,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定向降准、专项资金支持等,帮助小微企业、“三农”等解决融资难题。小微企业的融资矛盾,也得到了一定缓解。但是,由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着抵押物不足、财务资料不够完整、信用意识不够强、管理比较薄弱等方面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在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支持时,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担忧,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大,门槛还比较高,导致很多企业仍然受制于资金,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都受到很大影响,有的连运行也难以维继。

很显然,融资担保基金的设立,将极大地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抵押担保难题,帮助小微企业获得银行的信任,得到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尤其是那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成长型企业,在获得资金的支持以后,一定会爆发出极强的生命力,成为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即便是一般性企业,也会对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税收等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只是从政府层面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能否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还需要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共同努力。就金融机构来说,要重点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切实树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意识,抛弃“助大弃小”的观念,成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且不只是形式上表现,更要在内容上体现,能够有实实在在的信贷资金安排和使用。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决不能“阳奉阴违”,采用左手放、右手收的方式,而要每年都有所增加、有所提升;另一方面,面对新设立的融资担保基金,不能把所有自己认为质量不太好、风险比较大的企业“推”给融资担保基金,加大融资担保基金的风险压力,而应当一视同仁,既有效益好的企业,也有效益一般的企业,防止融资担保基金出现比较大的风险。

对金融监管部门而言,要重点加强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行为的监管,包括融资方式、融资规模、融资成本、融资门槛、融资程序等,尤其是融资规模,必须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提出小微企业在新增贷款中比重的要求,至少每年提升1~2个百分点。达不到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按照监管要求,给予责任人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严肃问责,且在问责过程中上提一级,对违规金融机构上级部门或管理层进行问责。否则,难以起到警示效果。

对小微企业来说,虽然设立了融资担保基金,也不是无条件提供再担保。对那些不讲信用、财务资料严重不全、产品没有市场的企业,同样不能担保。因此,小微企业要想得到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基金的支持,也必须在规范自身行为、增强信用意识、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下功夫,能够得到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的信任。否则,也不可能给予担保支持,同样需要面临融资难题。

就融资担保基金管理机构来看,虽然设立基金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但是,也不是盲目支持、无序支持、无条件支持。对那些不注意自身形象和信用、但确实需要资金支持的企业,一定要帮助其增强信用意识、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使其满足担保需要,满足银行信贷规定需要,而不是“依小卖小”,盲目认为融资担保基金必须给其支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就是不能支持。

从总体上讲,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为小微企业引入金融活水。因此,各地也应当按照中央的要求,设立地方的相应机构,并与国家融资担保机构融合服务,共同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服务。必要时,在融资担保机构当中,还能够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一些市场前景较好、产品和技术都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参与,并在企业上市或者做大以后退出,以确保融资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