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也说诚信

也说诚信
刘世申||北京
人类社会有两大法则,一是野蛮法则,一是文明法则。
野蛮法则即丛林法则、动物性法则,也就是动物为了生存,必须弱肉强食,通过欺骗、隐瞒、埋伏、袭击等手段,以最小的代价和付出,获得可以果腹的猎物。这一法则适用于处理生死存亡的冲突,其终极目标是你死我活,你就是我的盘中餐。
文明法则即契约法则、交换法则、协商法则,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和交换,获得彼此都能够接受的双赢、多赢、共赢的结果。通俗的说,这一法则是处理生死以外的利益冲突,就是无非吃肉喝汤,差别多少而已,有话好商量,不必你死我活,不会是一方全赢通吃、他方全输被吃的零和游戏。生死没有协商的余地,除此以外,一切皆有协商的可能。
人类从动物界演化而来,被深深烙上了丛林法则的印记。丛林法则依然适用于今天人类社会的战争状态。在非生死争夺的搏命状态下,也依然可见丛林法则的幽灵。人类在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中,发现丛林法则不能保护弱者的利益,而谁也不敢说自己永远都是强者,自己永远是刀俎,别人永远是鱼肉。因而丛林法则不断的受到人们的唾弃,契约精神却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和接受。文明化的人类终于认识到惟有契约法则与契约精神可以解决人类的利益争端与冲突,实现地球这个命运共同体的共处共存。
诚信是人类共处共存所要求必须具备的一项道德品质,否则即陷入战争或丛林状态。人们不可能在既不诚实,又不讲信用的状态下,还能做到坦然友好与和谐相处,即使有,也只能是假面人生。而丛林状态将使人们陷入互害模式的恶性循环,人人自危而不得安宁。刑法和反人类法等法律就是保障人们不陷入互害状态的最后一道防线。杀人偿命法则就是悬在人们心头的一把利剑,让人不敢轻易萌生谋财害命的恶念。道德则是这道防线前面的灰色和缓冲地带。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仅仅是鼓励人们摒弃假丑恶,追求真善美的一项道德要求。
诚信,作为处理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所要求的一项基本品德,不适用于丛林法则,只能适用于契约法则。而契约法则,适应的范围就不仅仅是个体之间(私域),也涉及到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体以及公共领域(公域)等的各类关系与利益。尤其是具有最强示范和约束作用的、最上位的组织和个体如威权机关和领导本人对诚信的践行,将会成为社会风气和道德环境的晴雨表与风向标。上梁不正下梁必歪正是对其最好的诠释。
诚信,即真诚的信守和践行承诺,也就是口语意义上的说真话,且说话算话,说到做到。不真诚,即为虚假或欺诈,此状态下所说的话,无论是信口开河抑或动机不纯,所承诺的不予兑现或兑现不了,或者根本就没有想要去兑现,最终的后果是利己损人,让守约方遭受损失。
任何组织或个体,都不敢宣称自己不诚信,否则会成为人类的公敌。但这些组织或个体有时在面对践行诚信将陷入不利局面或处境的情况下,就会尝试其他路径,如只做不说、只说不做、又不说又不做、寻找各种藉口等。如此行径,最终会偏离诚信的轨道,违背契约精神,使人文环境再次陷入到丛林状态。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文明的进程总会有曲折反复,契约法则能否替代丛林法则,考验着人们的品行素养、道德和良知。
诚信,作为人的一个最基本道德品质之一,自然会成为人性的一部分。人性有性善性恶之论。性善论者认为,人天性是向善的,是有和平、友好和利他倾向的,只是后天抗拒不了利益的诱惑,才堕落而有恶行。性恶论者认为,人天性是自私利己的,只是出于各方面的顾忌,才弃恶从善、反思自省,驶向灵魂救赎的彼岸。笔者也无法断定性善性恶论的孰是孰非,也许就是一体两面,根植于人类的基因和大脑之中,无法分辨孰先孰后。也有人说,讨论人性是本善还是本恶,不一定有此必要,因为人性有光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不背叛,只是筹码还不够大,这种利诱大到一定的程度,人性阴暗的一面就会被激发或诱发。有两个故事,就是验证人性阴暗面的最好侧证。
一则是盗墓者。盗墓者经常发生拉绳人见财起意抛弃下面同伙而去的事,逐步演变为盗墓团伙以父子居多,但也发生了儿子扔下墓里亲爹的事。最后形成行规:儿子下去取货,老子上面拉绳,就再没出现过把人落在墓坑的事。
另外一则是恩爱夫妻。有人劝说丈夫抛弃妻子,筹码从5万、50万,到500万,丈夫不为所动。当筹码加大到5000万时,丈夫开始犹豫,当筹码达到5亿时,丈夫终于同意。丈夫的解释是,将1亿安顿好妻子,自己可以用剩下4亿重新开始,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这两个故事虽不一定为真,但仍然可以揭示人性最赤裸裸的真相。此外,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费里德曼提出的花钱理论,也是对人性的最好注脚。费尔德曼提出: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性价比最高;花自己的钱,办人家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果;花人家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大方;花人家的钱,办人家的事,最为浪费和不负责任。
只有洞悉人性,辅之以规则、法律和约束,才能不让人性的阴暗面得以萌芽。个人如此,组织依然如此。惟有如此,才能让人和组织恪守诚信,不敢背叛和失信。
当今社会,国人对诚信有严重的焦虑感。从法律层面,不敢相信真的能依法治国,故有人治大于法治之说。从政策层面,不敢相信政府出台的规定,害怕像初一、十五的月亮,故有政策不出**海之说。从文化层面,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故有“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之说。从经济方面,白纸黑字的合同常常不做数,只有钱款落袋,才能心安。从金融方面,欠钱的成了大爷,借钱的人到成了小鬼,故有“你想人家的利息,人家想的是你的本金”。从生活方面,假冒伪劣盛行,故食品安全也已经成为人们的心头大患。
为何诚信会成为当今时代的稀缺?无他,原因不外有三:
其一是没有强力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即不诚信的人和组织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或失信的成本和代价太小。心理学方面有一个效应,就是你奖励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失信受到的惩罚越小,则可视为得到的收益越大,这就是变相对失信的奖励。虚假广告、假冒伪劣、暴雷跑路的融资平台、不安全食品等的泛滥与此有很大的关联。在这些约束机制中,法治和规则至关重要。法令和制度不能与时代想适应,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则必然将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和道具或被潜规则所替代。
其二是价值观等道德水平下降导致底线失陷。人们的羞耻感和荣辱观发生变异,不再视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为耻辱,说不定还反以为荣。一切以成败论英雄、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将兵家诈术的思维应用于商场等,甚嚣尘上。谁挣的钱多,谁就是成功者,就是崇拜的偶像,就有话语权。只要我能够达到目的,哪管他洪水滔天。在关于人的道德标准方面,古代有君子小人之喻,一个不讲诚信之人,焉能被称为君子?今人脸上虽并无标签,做人的道德标准也比较混淆,但做不到诚实守信,则这个人不能称之为“人”,至少不能称为一个“大写的人”,只能算是“小人”,或不是“人”,甚至猪狗都不如。此言辞虽貌似过于激烈,不一定得到认同,但猪狗至少不会虚假,而人若连真实、真诚都做不到,还敢与猪狗比高低?即使敢,那也是自欺欺人。
其三是认知方面的不对称,也就是能力、意愿和态度方面发生问题,如主观上的不愿意导致隐瞒重大风险因素、态度上的重视不够导致严重失误、认知上的不到位导致不能履约、能力上的不匹配导致力不从心等等。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是本着良好的愿望还是含有不纯的动机,最终所有的不诚信行为和结果都会导致社会的失序和道德的滑坡,给守约人带去损失甚或是灾难。好人没好报,祸害一千年,就是对失信行恶之行为的哀叹。
太阳底下无新事。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进程,历经了不知几万几千年,付出了无数生命、财产和精神的代价,获得了对公序良俗、社会治理和普世价值的认知以及对契约法则的认同和契约精神的追求。这是人类的文明之花。愿更多的文明之花盛开在人们的心房。愿更多的人们迎难而上,用诚信、和善与良知的阳光去驱散心头那邪恶的阴霾,用智慧建设法律、制度和规则,去约束心内的恶魔,还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2019年5月28日于北京

插图/网络
作者简介
刘世申,在北京的安徽人,想写却写不好的文字业余爱好者,从事项目策划、投融资及咨询职业。昵称:清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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