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纪事60年 七十四、转让了三间土砖房屋
2005年12月中旬,武汉北冰洋集团来了两人,与我和隔壁的先庆哥谈及租赁房屋和场地之事。来人介绍了集团的有关情况,他说集团创建于1996年,是一家多元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准备在永安镇投资建超市。他谈到了租赁方案:租赁我们两家屋后边属于永安镇政府的几间平房和我们两家的五间土砖房屋及场地,新建三层楼的超市。超市建成后,不支付租金,让我们住在三楼,满了二十年的租期,属于五间面积的三层楼房归我们所有。我和先庆哥同意这个方案,我们与来人签了“租赁协议书”。后来,因为永安镇政府不同意租赁我们两家屋后边公路南边的几间平房,“租赁协议书”也随之作废了。
2006年7月26日,我们永安村的书记刘尚武来到我家,说是受商业公司之托,商业公司以八万元一次性买断我家和先庆家的五间土砖房屋,准备建超市。先庆家是两间土砖房屋,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我家是三间土砖房屋,面积120多平方米,商业公司以八万元一次性买断并且没有土地供我们新建房屋。我不同意这个方案,先庆哥也不同意——没有土地建房屋,何况我们预计新建2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的费用远远超过八万元,岂不是倒贴?哪有这种事情?
十二天之后,商业公司的经理找我和先庆哥到永安村委会面谈房屋转让之事。由于没有土地供我们新建房屋,并且转让房屋的金额过低,我和先庆哥不同意转让房屋。
2006年12月7日上午,商业公司的经理又找我和先庆哥到村委会面谈房屋转让之事。考虑到切身利益,我提出要求:“不要现金。你们做房子还我们的房屋面积,另外适当补偿拆迁费。”经理说:“还你们的房屋面积,我们办不到。你们两家的五间土砖房屋,我们以20万元一次性买断,你们自己去买房子……” 我即说:“现在的房价上涨,一间三层的楼房价格在9万元左右,另外加装修费。你说,怎么办?就算我们有钱去买房子,也不会做这种赔本的买卖,何况我们没有钱,这个矛盾怎么解决?”经理又讲了一些道理和他们的难处,加之村干部的劝说,何况我也想离开原屋基去买新房子,最后只得同意了经理的方案。于是,由永安村委会为见证人,我和先庆哥与商业公司签下了“房屋转让协议书”。
第二天,我们收到了商业公司的经理送来的20万元现金:我家10.5万元,先庆家9.5万元。我们把20万元存入银行之后,经理要求在五天之内搬家,以利于他们开始施工,我们同意。
收款后的第三天,我和会兰开始搬家,在红祥家里住了四天。
房屋转让之后,有人对我说,你们不该转让房屋,留着自己改建成楼房更划算。我只好解释:我也有我的苦衷啊!我家的房屋在背街,没有发展前途,这是其一。其二,1970年元月建成的三间土砖房屋,一直没有钱维修,漏雨多年了,并且屋内潮湿、蚊虫多,令我头疼。其三,自从红祥在前面做了楼房之后,我家的屋基就成为一个锅底了,只要下大雨就积水,也是令我头疼。其四,我想买便宜一点的房子,余下的钱,补偿新庭一些(尽管对新庭不公平),另外可以偿还一部分债务。这些年,家里负债9万多元(包括郭杰的助学贷款连同本息3万元左右)。沉重的债务,压得我多少年抬不起头伸不直腰啊!
转让三间土砖房屋,更深层的原因就是屋基问题,我没有向他人解释——我家的屋基问题。两年多以前,也就是郭杰患病治愈以后,我请教了风水先生,他认为我家的屋基不好,因而此前遭遇了不少灾难;往后,如果不搬迁,对孙辈不利。
房屋转让之后,也有人对我说:你可以在自留地里做房子,比买房子划算一些。(自留地,即菜园,面积120平方米。)我说:自留地的面积,可以做一间三层楼房。但是,我要留给老表军军做房子。因为,我必须还一个人情。十年前,我的母亲带着军军的三岁左右的儿子王磊在“821”水库埂子上玩的时候,王磊的眼睛受伤,情况很严重,幺舅舅和军军他们赶紧把王磊送到武汉市第一医院治疗,费用达四千元左右;当时,我们不知道情况,也没有负担分文,我心里一直感到愧疚。何况,我曾经对幺舅舅说过为松松准备一间地基,我要信守承诺。现在,有了这个机会,我应该还一个人情并且兑现自己的承诺。如果我不顾情面,不信守承诺,今后有什么脸面去见人呢?
接下来,我就要打听买旧房子的事情,并且希望买到一间便宜的旧房子——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比土砖房屋好一点就行了,毕竟要偿还一部分债务啊!经爱民和红霞的介绍,了解到李诗文准备出售两室一厅,位于一步街口东边一栋楼房的顶层。两室一厅的建筑面积有90平方米左右,使用面积有70平方米左右;但有的墙壁和预制板结合处等地方出现了裂缝,地板砖也有裂纹,并且西边房是畸形房,价格四万元也不算低。考虑到此处是我家祖屋的屋基,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今后上了年纪而有不方便的时候,能够得到爱民和爱军的帮助和照顾,毕竟我们是这样的血缘关系,何况红红已经出阁了以及杰杰在北京工作,她/他们不在身边。 于是,我决定买下李诗文的两室一厅,并且不还价。
我家的三间土砖房屋,建成于1970年1月,当时新庭还不到六岁;但是,房屋是父母留下的遗产,房产应该是新庭和我共同所有。因此,我应该补偿新庭一定的现金,否则我在良心上过不去,同时也会遭到队里和街上一些人的议论和谴责。我也作了初步预算,补偿新庭10000元,因为我要偿还一部分债务,总不能让新庭为我去偿还债务吧?按情理来说,房屋的转让款应该给他二分之一,然而我也是无法,债务压得我伸不了头啊!日后,若是土地转让了 ,我就把属于母亲的份额给他并且再补给他一些。如果他不收下这10000元,现在的两室一厅的房产与他共同所有;反之,我就要把房产暂时过户到红红名下,因为原房屋户主是我,但是我要将原房屋户主给松松做房子,我不能有“两套房”。当然,以后要向新庭和大清说清楚,现有的两室一厅依然与新庭共同所有。
2006年12月14日,我们搬进了两室一厅。第三天,在餐馆办了七桌酒席(每桌10个人),招待亲戚六眷和队里的男将(三桌人)。这次办酒席,没有收情钱。
12月17日,星期日,晴。补偿新庭10000元,并且嘱咐他向大清和姐姐、姐夫解释一下,我也是没有办法,毕竟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这些年,沉重的债务压得我伸不直腰抬不起头啊!
收房屋转让款10.5万元的开支、费用如下:
12月7日 445 元在曹氏餐馆招待村干部和商业公司的经理
12月9日 41000 在银行划账给李诗文(包括空调1000元)
12月10日 150 请人帮忙搬家(连同过早等开支)
12月11日 400 窗帘两幅(李诗文拆下了原窗帘)
12月12日 1640 在“齐兵家具店”买家具
12月13日 43050 偿还附近的债务:五州 13200元(有我书写的“还款清单”),爱民 11850元(有我书写的 “还款清单”)。其他借款 18000元 ,这是找亲戚和朋友借的钱(收回了借条)。
12月13日 1000 刘兵荣帮忙请师傅粉刷两室一厅的开支
12月14日 400 请人帮忙搬到两室一厅(包括手扶的运费)
12月16日 2360 在餐馆包酒席7桌(未收情钱) 其他开支
12月17日 1万元 补偿新庭 其它开支 4500左右:房产过户1200元。 酬谢蓝楼香烟两条320元。购买饮水机等200元。下余款:订做皮袄、皮鞋,杂项开支,春节期间的开支。
特录 2007年春节合影
2007年1月初,因病卧床的岳母听说我们搬进了两室一厅之后很是高兴,特地叫会珠和梅梅用三轮车推着来我家玩了一天;我和会兰挽留岳母过几天,她不同意,我们也是无可奈何。
2007年2月19日,正月初二,晴。从军、春桃、杭杭、小波、友华、典典和会珠一家来,郭杰用数码相机为我们拍下了合影——三十二年来,我第一次与他们合影。遗憾的是,因为会兰有事,未能合影。



【自拍图片:土砖、土砖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