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子平字典
八字命理中甲木在十二月令中的态势 『正月甲木』 常理:甲生寅月,日元得祿;余寒未尽,喜丙溫暖。身強,专取丙火调候 兼洩秀,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变理:若火太多,洩弱日元,食多身弱,又須見癸,用印制食生身。 財多身弱,专取用令甲比为助,富多貴少。 原局印多,水泛木浮,死无棺槨;又喜戊來止水,丙来助戊,用财破印,方免凶危。 寅月甲丙戊皆为旺气,取其一者为用,亦有名利。 春木当令,決无从強之理;其余十干,凡生當旺令者,纵克洩交加,日元孤立,亦不作从強之论,尤以陽干为然。 从而难从,贫贱之士。 『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卯月,日元羊刃,余寒已退,丙非急需;身強用丙,要有癸配;有丙无癸,甲恐被洩過甚;有癸无丙,甲太顽強;水火既濟,方许富貴。 变理:身強,用庚金制,用戊土辅,为財滋煞,富貴定然。 用丁火洩強身者,为木火通明,文学词臣。 庚甲两強,干見丁火,为伤官驾煞,位高权重。 若非身強敌煞,春木最忌见,因春木为活木,最忌克伐。“活木忌埋金之铁”,“春不容金”,皆是此理。杀強身弱,必主残疾,又要火破金,方保安吉。 身弱,专取月令乙木助身。 月癸印须有庚辛为辅,癸印失令之故。 『三月甲木』 常理:甲生辰月,財星当令,春深木老,可用庚削;阳壮木渴,又喜壬润,用癸恐戊合,故以壬为上;尤妙干見丁火,丁壬有化木之情,暗辅木气;故三月之甲,得庚壬丁三透者,富貴上格。 变理:总之,身強用庚为先,月令自有財来滋杀,最忌丙丁制金;用金見火,名“钝斧无钢”,无用之人。用丁,不作木火通明。 身弱,以壬为先,庚次,煞印相生,富貴必然。 无印可用比,亦可富貴,因辰中的癸乙皆为当旺之气;真神得用,名利裕如。 『四月甲木』 常理:甲生巳月,食神当令,甲被旺洩,癸印为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亦以癸水为真神;惟四月之水,归于绝地,用壬癸者,必須有庚辛为配。 变理:无癸用壬,无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貴少。 四月之甲,见丁出干,又得癸庚出制,富貴上品;因丁出干,为病重得药,自然上格;旗鼓相当,格局方显堂皇。 调候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強身弱,皆可暂置勿论。 『五月甲木』 常理:甲生午月,伤官当令,根焦叶枯;調候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五月甲木,木火真伤官佩印,富貴非轻。 变理:原局无水,运入東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運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无疑;运入西方,“伤官见官,为禍百端”。 若满盘丙丁,不見印比,木火傷官变为炎上之類,反为貴论。岁运喜东南而为福,忌西北而招咎。 『六月甲木』 常理:甲生未月,財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丁火退气,金水进气;甲木首要身強,支聚寅卯亥为美。 变理:身強,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強用丁,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 煞強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則成剋洩交加反弊。 伤官制煞,伤官为月令真神,位高权重。 財多身弱,专用比肩,无比用劫,乙劫亦未月之旺气。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从财格论,盖未为木库,中有乙木暗破財星;月令有根,未可言从。 干見戊己支見辰,甲己化土,元神发露;化土成格,富貴非轻。 『七月甲木』 常理:甲生申月,庚煞当令,书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強,方能任此強煞。 变理:身強,专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貴无疑。 身煞两強,又要见丁,伤官制煞,位高权重。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宮金水相生,专取为用亦可致貴;但 原局金水一多,局转秋寒,相机配以丙火,方有生意。 『八月甲木』 常理:甲生酉月,正官当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強,支通寅卯未为美。 变理:身強,专用月令辛金,正气官星,富貴必然。 身煞两強,喜见丁火,故亦喜用。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为上。 金多木弱,名然来克身,必主残疾。原局有火制金无用,盖日元虛弱,见火被洩益弊,名克洩交加,凶夭之论。 凡遇克洩交加,必取印星为用,以印化然煞制伤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 『九月甲木』 常理:甲生戌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支聚祿刃为上。 变理:身強,用庚用丁,皆可贵显,因戌月庚丁有气。 身強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财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煞兩強用丁,伤官制煞,貴而有权。 身強用丁洩身,戌中有财,非仅一富,抑又可贵。 身弱,印比相机而用;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煞強身弱或食伤洩身用印之理。 又戌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须支藏一两点癸方为上格,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 『十月甲木』 常理:甲生亥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壬水当令,又須見戊止水培木;身強,丙戊两透,富貴定然。 变理:身強,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財煞三透最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 身弱专用祿刃,支見寅卯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无丙,即支藏有丙,亦属可貴;否則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 凡冬月用火土,非运相助,不能发迹;因冬月火土失气,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属正气。 『十一月甲木』 常理:甲生子月,印星当令,先丙后戊,理同亥月。 变理:身强见丙戊出干,富貴非轻。 身弱取寅卯祿刃助身,不可隨便用癸印。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橫夭;有戊此水,方許安吉。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论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當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灭子,水泛木浮。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总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 『十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丑月,財星当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財星当令,自然有土。 变理:凡三冬之命,用丙者为貴,无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身強,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貴非轻。故身強得庚丁两透,亦为上格。 身弱,仍用比肩为助,見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为三冬甲木之真神。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贵,独有三冬及初春可以无庚。一见丙火,自然有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