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无不是之父母,只在我国成立

前两天刷视频看到国外的事,五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开着防爆车,趁这家老公不在家的时候去解救小孩子和妻子。
起因是小孩子在幼儿园说了一句爸爸在家里拿枪欺负妈妈和我。

虽然这个事情是乌龙,他们其实是拿玩具枪在家里玩。警察在批评教育之后收了队。

但是如果小孩子说的是真的,这个老公那天回到家,如果有一丝丝情绪激动或者暴躁,在现场一枪崩了他都有可能,半点不夸张。

虐待儿童,忽视儿童都是重罪。
幼儿园老师,同班的小朋友,邻居,社工,知道知道就都可以报告,男人直接逮捕投监牢,剥夺亲权。
就连小孩子去刮痧拔罐,身上有淤血痕迹,父母都会被当地儿童福利局盯上,如果解释不清楚的话,还是老三件套,罚款蹲牢剥夺抚养权。
甚至小孩子发育迟缓、营养不良都可以起诉父母怠于职守、忽视虐待。

这才是我以为的鼓励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和法律制度。
对家暴、虐待、强奸、遗弃的人渣父母都重拳出击,打得他们身败名裂疲惫不堪,打得整个社会打算要孩子的准父母都扪心自问“我能达到高标准严要求吗?”,打得所有已育的父母时时刻刻绷紧神经“哪怕我为了不坐牢也要尽心尽力爱护小孩子”。

天底下无不是之父母,只在我国成立。
像马金鱼那种不顾自身病痛、难以自保的情况下生一个生一个生一个,让小孩子穿着屎结成硬块的裤子大冬天饿得哇哇哭,早就被捕了——侵害儿童发展权,严重忽视儿童福利。而且是会在生下来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就会被起诉了。孩子抚养权被当地儿童保护局接管。
像法官判决被强奸的女儿必须支付兽父赡养费,女儿被逼哭上社会新闻。这种强奸女儿的男人也早被捕了,一辈子烂在大牢里被鸡奸,甚至是在解救时就被崩了。知情不报替男人遮掩的母亲,也要蹲进去的。

我一直觉得国人喜欢孩子是叶公好龙——“装装喜欢的样子就算了,难不成还真把小孩子当人看啊?给它们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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