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不能扣发年终奖,跳槽索要奖金加班费指南

先讲一个小案例,耐心看完后,后面是干货。年终奖,能不能延迟发,能不能扣发,不是老板说了算。跳槽时,正确的索要方式。
去年某公司效益不错,正当员工期待着拿一笔丰厚年终奖回家过年之际,老板却以扩大再生产为由,只发6000元年终奖,另外,为让大家过个好年,再发一个大礼包:一箱馒头,祝你们生活蒸蒸日上;一袋大白菜,祝你们早日发大财;一盒窜天猴,祝你们孩子学习天天向上。
员工大失所望,老板发的年货彩头倒是好彩头,但只务虚不务实啊。扩大再生产,员工没意见,但拿员工的年终奖扩大再生产好像也立不住脚吧。几个车间主任和高级技师,更加感到失落,根据绩效考核和老板的承诺,年终奖应该在2万元左右。目前,老板宣布年终奖才6000元,简直是大跳水、黑天鹅、断崖式下跌啊。

七八个骨干员工的心情也是跌停板,辛辛苦苦、加班加点干了一年,没有加班费可以不计较,因为老板说了要在年终奖里体现。现在老板玩阴招,跟着他干没意思了,明年还不知道找什么借口少发或不发呢。与其冒风险,不如弃暗投明,另谋高就吧。
老板的眼线多、信息灵,很快知道了几个骨干在偷偷寻找下家,可能还是行业内的竞争对手。这不,快要过春节了,老板先发了一半年终奖,留着3000元到四月份再发。如果四月份还在公司的人,再嘉奖“忠诚奖”500元。
那几个骨干员工也不傻啊,立即知道老板又玩“套牢术”,目的是稳住咱们,拖延咱们,把跳槽的事情拖黄了。真到了四月份,说不定还要收拾咱们呢。新东家的待遇不错,老板也诚恳,做人也实在。与其被这个无良老板套牢,不如拿了3000元果断辞职。几个员工辞职后,老板的如意算盘落空,极为恼火,偷鸡不成蚀把米。

没想到几天后,更恼火的事情还在后头呢。那几个骨干员工跳槽成功后,认为老板先无意,休怪我们也无情。一纸诉状告到劳动部门,主张老板立即发放3000元年终奖,并补发历年来加班费6万多。员工提出了扎实的证据,年终奖延迟发放的通知,历年加班的打卡记录,等等。老板不但补发年终奖,还赔偿了历年加班费,真是落了个鸡飞蛋打。
PS:发出这篇文章后,人民日报随后发了一个评论,扣发年终奖是不道义的违规行为,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好劳动法保护自身权益多么重要。根据有关法规,年终奖属于上一年度员工的合法报酬,应该在年度工资总额内给予支付,不能因为员工辞职而扣发。加班费,更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合法权益,不是以加班审批流程为依据,而是看是否形成了加班事实,“事实加班”就要依法支付延时工作(加班)费。

PS:许多不良老板抓住了跳槽员工“不愿意在行业圈留下刺头名声”的心理,同时也抓住了员工“不愿意走申诉流程”的心态,采取延迟发放年终奖、分期发放年终奖、变相期权、风险抵押等形式,拖延员工离职,这些举措看上去“合情”,但不合法。
PS:许多不良老板,采取“自愿加班”、“加班申请”、“利诱加油”、“加班福利”等“偷换概念”手段,辅助以“鸡汤”洗脑,少发或不发加班费。员工因为“自我举证”难,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放弃自己合法权益。只要平时注意积累事实加班的书证,比如,老板要求你加班的通知、邮件、短信,加班时汇报流程、邮件时间等等,都可以主张得到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