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整改114次之后……

湖北省检察院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列入司法为民“八件实事”,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案件,为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兴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供司法助力。

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检察官查看采石场补植复绿情况。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水质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曾经荒废的田间,自动灌溉系统喷洒着水雾;曾经发臭的沟渠,清水缓缓流淌;曾经昏暗的土路,如今也“拥有”了自己的路灯……“明年准备回来干了!”在湖北省保康县某村,准备外出工作的王仁(化名)再次走过那条“熟悉”的乡道时,发出这样的感慨:“现在好了,不像以前脏乱得不行,让我们都对故乡望而却步。”

“从前乡村环境整治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乱堆的垃圾、发臭的沟渠等曾让村民们颇有怨言。现在老百姓生活的环境、生活的质量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党总支书记王能干看来,检察公益诉讼为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后盾。

诚如斯言。2020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列入司法为民“八件实事”,通过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为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兴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供司法助力。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共针对农村地区公益诉讼立案297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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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整改114次

“在你们的多次监督下,现在的水没有怪味也清澈了,听说水质已经达标,我们是真的高兴啊。”2021年3月,当检察官们再次来到湖北省宜城市刘猴镇,一位老人主动邀请检察官们来到家中,一边打开水龙头一边开心地说。

“刘猴镇上老百姓家水管放出来的水都是黄色!怎么用?”2018年,在征集人大代表意见中,有代表向宜城市检察院反映:“大半年了,居民们多方反映也没能改善这样的情况。”宜城市检察院检察官随即进行走访,并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向该市水利局和卫健局(原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此后水质达标,但2019年检察官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刘猴镇南泉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中有肉眼可见的少量泥土样颗粒。检察官再次联系相关单位督促整改,随后水质再次达标。但不到半年,群众却再次向宜城市检察院举报南泉水厂水质不达标。

“南泉水厂为当地6个村、1个社区1万多人供应饮用水,水质不达标问题反复出现,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办案检察官忧心忡忡。为此,宜城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邀请宜城市政府法制办、水利局、卫健局、刘猴镇政府进行磋商,人民监督员应邀全程监督。磋商中,多方围绕水厂管辖权、水质保障途径等根本问题进行了探讨。最终,当地市政府将当地居民应用水纳入全市农村供水发展规划,并投入30余万元用于水厂改造。

目前,南泉水厂购置的两台消毒过滤装置及配套设备已投入使用。近三个月的台账显示,水厂水质已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水标准。“会议厘清了各个行政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并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有力推动了南泉水厂改善水质。”人民监督员杜宇表示,检察机关采取磋商会的形式为多部门协同解决问题提供了平台。

有“千湖之省”美称的湖北,境内湖泊、河流众多。省内村庄大多靠水而居、因水而生,水质好不好可谓与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都休戚相关。

“附近农庄直接将生活污水排入水中,村民在附近养殖家禽,都对西凉湖水质有影响。建议及时整改,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2020年5月21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与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对辖区西凉湖开展联合巡查,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志宏边观察边说道。

西凉湖在咸安水域面积约2万亩,涉及周边3个村27个村民小组。为建设生态西凉湖,咸安区检察院、市河长办共同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一体化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模式和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水资源保护机制。

“前期我们共同推进了西凉湖聂家湾段违章建筑拆除、渔码头拆迁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咸宁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联动中起到了一种助推器的作用,通过监督促使协作实现共赢的效果。

目前,西凉湖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可通过专门管道排往集中处理地,家禽养殖状况得以改善。并且,通过多次联合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当地居民环境保护意识逐渐提升。

2020年4月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围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开展整改114次,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484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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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的土地健康了

“今年长势很好啊!”近日,当记者跟随湖北省孝昌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一片蓬勃生长的麦田时,正在地里查看灌溉情况的村民高兴地说:“之前我们哪敢在这块地上种植农作物啊!”

看到记者疑惑的表情,检察官揭晓“谜底”:这块地曾是一家废品塑料颗粒加工厂。2020年4月,孝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了这座建在距村庄不足200米、持续排放着刺鼻难闻气体的工厂。

“自从建了这个厂,不仅空气恶臭,连种在附近的农作物产量都低了!”在走访中,不少村民向检察官吐苦水。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该厂建于2018年,所占土地一部分为厂房所有人陈某的自家农用地,一部分为村集体闲置土地,占地面积约3亩。该厂在建设时未办理任何相关报批手续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生产所用原料为未经任何卫生处理的盛装家禽饲料、粪便的废弃编织袋,以及各类废旧塑料;生产产生的含有人类一级致癌物二噁英的废气直接排向村庄,未经任何处理的“循环利用”废水则直接排向厂区旁边由农用地改造的底层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简易池塘。

该院随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最终,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专班,向陈某发出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督促陈某积极配合进行厂房拆除、污染整治、土地复耕等工作。

“农用地事关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农村和谐稳定,每一分地的保护都不容小觑。”记者注意到,在前述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中,湖北省检察院将农用地保护作为最重要的一项监管问题,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恢复被破坏、侵占、污染农用地。

在石首,一张按满29个红手印的复垦情况验收书,承载着村民们的深深感动。

石首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石首长江大桥某标段项目部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石首市某种畜场耕地、林地84.31亩进行硬化处理,用于工程临时用地。在使用到期后,相关临时用地却未及时得到复垦,影响了群众种植农作物。该院随即向石首市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刻督促该项目部制定《土地复垦方案》,对临时用地开展复垦。2020年4月,应部分群众的要求,相关部门又对部分复垦的农用地进行土地平整。

“曾被临时租用的农用地现在已经种了苞谷和蔬菜,不久就能有收成了。”2020年6月,在检察官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临时用地涉及到的29名村民在验收后对复垦情况表示满意,并签字按上了红手印。

一路走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办理农业污染、非法占用耕地、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的脚步都未停歇。2020年,湖北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共促使2400多亩农用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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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山”变身“绿地”

一场春雨过后,不少竹笋破土而出,与微风中竹叶的轻吟、空气中竹叶的清香,共同庆贺春的到来。而它们身边的游客,纷纷忍不住拿出手机留下这美丽的景象。

“以前几里之外都可以闻到臭味,开车到附近苍蝇到处乱飞,这里变化太大了!”当湖北省人大代表熊天霞与崇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及两位人民监督员一同来到该县白霓镇洪泉村、油市村、白霓村交界处垃圾填埋场原址,看到这里已栽上了生机勃勃的雷竹时,十分感慨。

这里曾经有一座存在12年之久的垃圾填埋场,崇阳县检察院为此持续跟进监督了两年。2018年5月,该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了这座堆放大量各类生活垃圾的垃圾填埋场。经实地勘察发现,垃圾场面积达1549平米,距最近居民点以及河流不足800米,是2006年某镇政府为解决该镇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在未办理用地审批、环境评价手续,未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投入使用的一块旱地。该垃圾场仅在垃圾表层用土进行简单掩盖,存量垃圾自燃产生了大量白色带有异味的烟雾;未配备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渗滤液仅通过一个简易的排污槽直接排向附近一条通往河流的村级沟渠,对周边空气、土壤、地表水均造成严重污染。

检察机关在固定证据后,向当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职责,停止向该垃圾填埋场倾倒垃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

由于该地治理难度大、治理周期长,为保证检察建议收到实效,达到“标本”兼治,近两年的时间里,该院检察官先后8次参加垃圾场的污染治理协调会议,实地跟踪了解整改进度10余次,从制定治理方案到将存量垃圾清理至县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从土地平整,到根据当地地理条件栽种雷竹对土地进行修复,可谓步步紧跟。

“2019年8月我曾与检察官们一同来过此地,那时候还没有这些雷竹呢!”人民监督员林刚笑着说,“当地村民'心头大患’的解决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

为扎实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计划,湖北省检察机关积极通过“大调研”“大走访”,收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村干部和村民们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拓宽线索来源,做实做细工作方案,持续跟进整改进展。2020年,针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共督促清除乱堆乱放垃圾6.7万吨,恢复被污染土壤251.44亩,整治非法占用河道约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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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专项提供大保障

“河面飘了好多死鱼,太臭了!”2020年7月中旬,湖北省仙桃市普降大雨,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时刻,仙桃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条线索。

“河段附近有村庄,腐烂的死鱼会不会影响其他水产品质量?”为了确保饮用水、食品安全,仙桃市检察院立即开展了“水环境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往全市各镇各村15个防汛排涝点,现场查看实情。经调查发现,因连日暴雨的冲刷,河水暴涨,部分河道垃圾被冲上河堤沿岸未得到及时清理,死鱼漂浮在河面腐烂发臭。这些河道垃圾不仅带来防洪安全隐患,还有可能引发动物疫情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锁定证据后,该院立刻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仙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发出清理通知;在防汛的同时,加大对各流域和排区的死鱼、水草、白色垃圾等的清理力度,并组织专班人员对受灾鱼池的死鱼打捞后无害化处理,确保水环境安全。

“反应很迅速!当时看到河面有许多动物尸体,我们还担心洪涝引发疫情呢!”生活在汉江支流旁的一村民感慨道:“现在放心多了!”

结合时间节点、群众关注热点适时开展监督,湖北省各地检察机关以“小专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规范农药经营管理专项行动。如京山市检察院深入全市14个乡镇,30多个集镇进行摸排,发出24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切实抓好农药管理工作;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通过排查梳理出当地农药销售领域3类12个方面问题,积极与上级院沟通,作出预判。

在复学复课之时,开展农村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如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未检部门对农村中小学周边烟草制品零售店进行排查清理,现场处理,责令整改;潜江市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一同走进农村学校周边商铺、药店,进行现场查看整改。

……

“检察公益诉讼正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是近几年湖北省三级检察院组织多次人大代表走访活动中,我最大的感受。”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梅县柳林乡老铺村党支部书记陈燎原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让公益诉讼事业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力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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