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宪行培养机制和课表
培养机制和课表1、培养机制研究方向中国宪法、行政法学、立法学、教育法学1、三个方向在10月份报名的时候就要确定,之后不能更改。2、三个方向初试考察内容、考卷、复习内容、复习资料、复习课程,全部一样!3、三个方向复试准备、选导师、进入研究生之后上课,都基本一样!方向选择基本不限制你选导师!4、建议大家选方向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兴趣来即可,对你的录取和今后的发展影响不是那么明显。培养目标本专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养具有扎实的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基础,能够熟练地运用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国家的宪法、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并具有较强的依法行政专业知识和能力,适应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以及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和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胜任立法与政府行政执法以及司法审判、检察工作,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法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学习年限三年,如确有必要,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报研究生教育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课程设置课程采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学位课21学分、必修14学分、选修课10学分。(一)学位课程(共计21学分)1. 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2. 外 语:第一外国语(72课时,2学分)、专业外语(72课时,2学分);3. 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民法学原理(54课时,3学分);4. 专 业 课:宪法学研究(72课时,4学分)、行政法学研究(72课时,4学分)(二)必修课(共计14学分)1.立法学研究(54课时,3学分)2.部门行政法研究(54课时,3学分)3.中国宪法发展研究(54课时,3学分)4.行政诉讼法学研究(54课时,3学分)5. 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36课时,2学分)(三)选修课(共计10学分)1. 限制性选修课(限选2门,共计4学分)(1)比较行政法学研究(36课时,2学分)(2)行政法案例评析(36课时,2学分)2. 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其中必须包含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二门本一级学科课程,计6学分)培养方式与方法(一)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以课堂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培养方式以导师个人指导为主、导师组集体培养为辅。指导教师可根据每个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二)硕士研究生应当从事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可独立承担研究生创新项目等科研项目,也可参与导师或导师组其他老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应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学分为5学分。(三)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当完成一定的社会实践或教学实习。其中包括到人大、政府或者法院等国家机关进行实习,指导本科生写作学年论文,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讲授某些专题,参加学术会议等。实践学分为5学分。(四)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讲座,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5场校内讲座。讲座学分为3学分。中期考核导师组在第五学期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经中期考核,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合格者,可继续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学位论文(一)研究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毕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提请授予学位。除答辩申请事项与表决规则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的要求和程序相同。(二)学位论文写作是对研究生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与考核,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属于本专业范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三)导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各环节的指导。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阅读文献和从事必要的调查研究,在第四学期提交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实践意义与理论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具体研究计划、主要参考书目等),并参加开题报告会,经开题小组审阅评议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四)学位论文选题应体现社会实际与制度创新,反映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最新发展,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立论正确,结构严谨,资料翔实,文笔流畅,层次分明,具有独到见解和一定创新。(五)学位论文答辩按学校规定进行。学分要求课程类别最低学分公共学位课7专业学位课14必修课14选修课4公选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