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报告

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报告

第一部分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第二部分 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与上级党委巡视巡察机构的联系沟通;

(二)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情况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向巡察组传达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四)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五)对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六)对巡察整改进行督查督办;

(七)办理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编制、人员构成

根据《中共保康县委关于印发〈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发〔2016〕12号)和《保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保机编〔2016〕29号)、《中共保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的通知》(保机编〔2019〕8号)等文件规定,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于2016年9月正式成立,列县委机构序列,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巡察办核定行政编制11名,实有人员10人。设综合股、督察股2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县委设立5个巡察组。

1.综合股

2.督察股

3.5个巡察组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220.55万元;支出决算220.55万元。与2018年决算215.37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5.18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增资、精准扶贫工作费用。

二、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22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4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95%;其它收入0.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05%。

三、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决算22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0.76%;项目支出64.5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9.24%。

四、2019年部门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拔款收入决算220.45万元;支出决算220.45万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2018年财政拔款215.37万元),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各增加5.0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增资、精准扶贫工作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拔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拔款支出22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8年支出决算215.37相比,财政拔款支出增加5.08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增资、精准扶贫工作费用。

(二)财政拔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155.92万元,占总支出的70.73%;项目支出64.53万元,占总支出的29.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县委巡察办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2万元,支出决算为22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其中:

1.201(类)31(款)01(项)。年初预算为11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8万元,原因:增加人员,人员调资增资。

2.201(类)32(款)02(项)。年初预算为2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万元。

3.201(类)32(款)99(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巡察工作连续性开展,2018年年底因巡察工作未结束,2019年年初支付巡察工作费用,全市开展提级交叉巡察,保康巡察谷城县法院,导致2019年巡察费用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14.41万元,原因增加1名工作人员及人员调资增资;公用经费2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7.09万元,原因增加1名工作人员,精准扶贫工作费用有所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2019年配合市委扶贫领域交叉巡察人员工作餐2.3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6.28万元,占104%。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组团0次,共0人次出国(境),人均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8年度增加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0万元。

3.公务接待费6.28万元。2019年,本级公务接待86批次、653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配合市委扶贫领域交叉巡察人员工作餐2.32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4万元,其中:办公费1.65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委巡察组共有车辆2辆,系2019年9月县委县政府为了保障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从机关事务局划入的2台公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6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主要包括:年初预算数55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64.53万元,执行数6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能够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巡察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53万元,执行数为64.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对县内2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并对谷城法院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257个。

附件:《2019年度巡察工作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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