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4-06-25 12:29:42 赞 (0) 相关推荐 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一直是信贷机构普遍关注的一个法律问题,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那么,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婚后以个人名 ...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理解 [案情] 2015年12月,原告柯某(出借人)与被告徐某(借款人)签订汽车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徐某向原告借款6万元,月利率为5%.当日,原告向被告徐某汇款57000元(已预先扣除一个月利息300 ... 如何界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施丽蓉 案情简介: 薛某与吴某系表兄弟关系,吴某与魏某系夫妻关系.2016年10月12日,吴某向薛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认欠,内容载明:"借条 兹向薛 ... 最高法|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受让股权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股权受让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受让股权形成债务,债权人负有举证证明案涉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 ...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以个人名义与第三方签署借据.合同等对外负债的情况,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息息相关,也影响着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案情简介] ...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另一方的银行账户收取借款,该笔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十点法务 前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 ... 家庭日常生活常识,巧用妙招让你轻松劳作 生活巧用醋 外出容易晕车,如喝下不很酸的食醋水,可以清爽精神,减轻晕车症状. 失眠,可将一汤匙食醋倒入冷开水中,搅匀喝下,即可迅速入睡.如果加入等量的蜂蜜,则效果更佳. 有人发生昏厥,可把手帕浸过食醋 ... 案例简讯 | 扬州市中院 | 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另一方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 导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成效群诉王伟炜等追偿权纠纷案(2018)苏10民终2325号>中判决: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另一方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的其他 ... 最高法裁判观点:夫妻一方作为债务加入人承担的个人债务,应根据债务背景、用途及与家庭生产生活的关联等因... (2017)最高法民申1516号 案例要旨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加入第三方债务成为债务人,在认定其配偶的连带清偿责任时应当根据一方负债所涉背景.真实用途.对家庭的贡献以及生产经营关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