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音乐被罚!以后可以免费听周杰伦的歌吗?

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内容有: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版权协议、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罚款50万元;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

网页截图来源:samr.gov.cn

读到这里,你是不是对上述处罚决定感到“不明觉厉”?除了“罚款50万元”直接明了,其他处罚决定内容讲的是什么?我们来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让大家轻松理解这个处罚决定:2017年至今,我们只能通过QQ音乐平台听周杰伦的歌,而从今往后,我们大概率能在不止一个平台听到周杰伦的歌!

那么,为什么以前大家只能在QQ音乐平台上听周杰伦的歌曲呢?这是由于早在2017年,腾讯公司就与周杰伦签订了独家版权协议,即腾讯买断了周杰伦的歌。独家即仅此一家的意思,除了腾讯音乐、周杰伦本人,别的音乐播放平台都不能使用,有网友对此调侃,“自从腾讯买断周杰伦的音乐版权后,我的网易云音乐就听不了周杰伦的歌了”。如果这时候别家平台使用了周杰伦的歌,将面临着侵权的风险。

下文中将带您一同了解什么是“独家版权”和“反垄断”?看看这两者的“爱恨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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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版权?独家版权是合法的吗

版权,也称著作权,依据我国法律,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具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也就是说,作品涵盖的范围非常之广,音乐作品便是其中典型。著作权因作者创作而自然产生,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就可获得。著作权可以授权许可他人使用,反之,他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不能擅自使用,否则涉及侵犯著作权人的权益。上文提到的周杰伦的音乐版权便是指周杰伦因创作歌曲产生的著作权权益,其著作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使用其歌曲需经过周杰伦本人的授权许可。

图片来源:unsplash.com

我国法律规定上并没有“独家版权”一词,它更类似于商标许可使用中常见的“排他许可”,商标领域的“排他许可”指的是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只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同一时间内不得再准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同理,“独家版权”意味着,著作权人A将自己拥有的著作权授权给B使用,除了A、B之外的任何人均不能使用该著作权。独家版权虽非由法律明文规定,但却也未被法律明文禁止,独家版权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其作为授权许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单纯从形式上看是合法的。

可见,“独家”是个霸道的家伙,在法律圈子里冠以“独家”二字意味着被授权人、被许可人可以举着“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理由在消费者市场横冲直撞。一旦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独家版权,则直接对消费者的选择权产生很大的限制,因为“独家”,消费者别无选择。

图片来源:腾讯公司于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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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反”的是什么

顾名思义,反垄断反对的是垄断行为,而垄断行为具体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我们通过分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公司的处罚决定可以看出,此处处罚的主要问题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首先,腾讯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单独控制权,那也就意味着音乐版权的绝大部分话语权掌控在腾讯一家手上;其次,腾讯通过集中拥有了较高的市场份额,一旦一家公司在某个领域拥有高份额,则其余的公司想要进入这个领域的机会就会相应减弱,从而形成市场壁垒,这也就是垄断行为中经营者集中的特点;再次,腾讯公司通过不断扩大独家版权的数量范围,从而锁定了大部分的用户范围,用户想要听某个歌手的歌曲就只能通过腾讯音乐平台,如果用户通过注册、购买平台会员消费后,就容易导致用户转换平台意愿降低,从而进一步扩大用户规模,可能阻止其他竞争者达到或维持临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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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独家版权就一定意味着垄断吗?

根据上文论述,拥有独家版权仅仅意味着拥有排他的版权使用权利,而认定垄断行为需要依据《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从三个方面具体分析经营行为是否构成垄断。因此,拥有独家版权不一定意味着垄断。

在此次处罚之后,虽然腾讯公司将按处罚决定内容解除独家版权协议,但这不意味着作者们需要将版权免费开放给公众,版权依然是值得需要被保护的一项合法权益,打击垄断行为与保护版权并不冲突。所以温馨提示各位小伙伴们,以后听歌仍然要付费哦。同时,对于腾讯公司及时整改和回应的行为,我们也必须要点个赞!及时修正是大企业应有的担当。

作者简介

 何 宇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综合业务部副部长,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

何小珊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实习律师,钻研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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