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 关于“狗”的多角度联想

狗是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所以与人的关系比较特殊。

尽管我们常常标榜狗对人类的忠诚,有些养宠物狗的人士甚至将其当成自己的家庭成员称“儿子”“女儿”,但是,在我们的汉语言系统中,拿其它的动物做比喻,很多都能找到褒义成分,如“雄鹰展翅”、“笨鸟先飞”、“虎背熊腰”、“气壮如牛”、“闻鸡起舞”、“走笔龙蛇”等等等等,即便是狗的祖先凶残的狼,也被处在丛林社会中的人们赋予了诸多溢美,而“忠诚的朋友”狗,除了中性的“白云苍狗”、“鸡犬之声相闻”之外,其余的无一不是贬义词,就连从“犬”的字词如“狠”“犯”“猖獗”等等也都含有贬义。

笔者做了许多年春节晚会的撰稿,遇到别的年头大都能通过生肖找出吉祥话为观众送上祝福,但到了狗年往往词穷,除了说一句“狗年大吉”之外,再也找不到与人的身心有关的好话儿。

看起来似乎难以理解,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们的语言系统形成在先,宠物狗和“朋友”、“忠诚”之类的说法都是后来引进的,比如英语称狗为Man’s  best friend(人之良友),虽也同样以狗骂人,但诸如an old dog(经验丰富的人)、a lucky dog(幸运儿)等许多“dog”都充满赞赏。现如今,咱们也已经开始拿“单身狗”、“加班狗”等词语来自嘲,算是一种变化,即便如此,狗依旧是汉语中骂人最狠的话之一,说谁像狗,谁都会跟你急。

我们对狗的严重鄙视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实用主义和等级观念作祟,中国人本来就讲究伦理纲常、尊卑有序,连人都需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一只狗不过是个看门、打猎或拉爬犁的畜生,当然不会给予尊重。第二个因素,则由狗自身的品行所致,吃屎、咬人、奴性、势利等等,都是为人所不齿的秉性,鄙视似乎就理所当然了。

许是特别熟悉的缘故,也或许是我们常说的“狗通人性”的原因,人们发现,某些人的低劣品行与人类所豢养的狗极为相似,因此,顺手拈来的以狗喻人的词句也就大量地出现在我们的语言系统里了——当然,主要是用来骂人的。

比如说,癞皮狗,本来意项是皮肤特别松散的狗的品种,憨态可掬,丑得可爱;另一个意项是那种皮肤上长疥癣的狗,丑得令人感官不适。鲁迅先生曾在《且介亭杂文末编·半夏小集》中说:“假使我的血肉该喂动物,我情愿喂狮虎鹰隼,却一点也不给癞皮狗们吃。”其引申义便是由第二个意项而来,指的是感觉上或道德上令人反感或憎恶的人,厚颜无耻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无赖,他们没有道德意识,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行事卑劣,没羞没臊,令人反感而不自知,只管没脸没皮我行我素。

虽然“忠诚”是美德,但狗的忠诚与人不同,它只对主人负责,没有理性也不识好歹不辩敌友,对外人一律狂吠撕咬。“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来历有几个不同的版本,但之所以被人们接受,应该与狗的这种特性有关。而关于狗的“忠诚”,作家白桦在《说犬》一文中有精彩的描述:“任何动物都不能做到比狗还忠心耿耿。它们的忠诚做到无条件,真可以算得上死心塌地,它们不管主子多么的卑鄙、无耻、龌龊、凶残和暴戾,有无道德、有无相貌、有无学养、有无人性……对于犬类来说,主子就是它们的‘主义’、‘旗帜’、天上完美的上帝、地下绝对权威的元首。”因此,狗的“忠诚”有时就是穷凶极恶的为虎作伥和助纣为虐。

这样的“忠诚”决定了它最为明显的特征——奴性。对主子,低眉顺眼甚至摇尾乞怜,对其他人,“狗眼看人低”且“狗仗人势”,凶恶残暴,霸道蛮横。文雅点的叫法是“走狗”,古语中的“走”是“跑”的意思,本来是指猎狗或放狗行猎,《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范蠡给大夫种的信中就有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后来就演变为“受人豢养而帮助作恶的人”的意思。

鲁迅的名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中曾这样描述“资本家的走狗”:“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民间对走狗的称呼是“狗腿子”,传说从前有个富人的腿断了,一个奴才为讨主人欢心,主动要求截下自己的腿为主人接上。主人问他自己的腿怎么办,奴才说自己可以接上一条狗腿,再给狗用泥巴捏上一条。“狗腿子”一词便由此诞生。这个传说还能够解释狗撒尿时要把后边一条腿翘起来的原因,据说是怕那条用泥巴捏的腿让尿给冲掉了。

狗的奴性还有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哈巴狗。也叫京巴犬、八哥犬、巴儿狗或狮子犬,原产自中国,估计当是最早的国产宠物狗吧?本来是一种优雅、体贴可爱的小犬种,但用到人身上就成了温顺谄媚的奴才。这种人没有主见、没有骨气当然也没有自尊,只会附炎趋势、溜须拍马,也往往能得到主子的宠爱。这种狗表面上并不凶残,但为了讨主子欢心,制造种种谗言佞语,或许能取得“不叫的狗咬人更厉害”的杀伤力。

对于狗和通狗性的人,大都是可以惹不起还躲得起的,但倘若是疯狗,那就惹不起也躲不起了。通常说的疯狗是指患有狂犬病的狗,它不仅不分里外见谁咬谁,而且还带有极强的传染性,是最为可怕的狗种。

高建格有一首诗《疯狗》:

一条狗

不可怕

可怕的是一条咬人的狗

一条咬人的狗

不可怕

可怕的是一条咬人的疯狗——

只有这种狗

最可怕:

突然把你袭击

背后咬你一口

究其发疯的原因——

动物学家给出了答案:

在它病态扭曲的心理中

它始终认为

世界欠它一根肉骨头!

无疑是由狗及人的表现手法,这种人总觉得谁都欠他,内心充斥着不满和戾气,不管善恶美丑,不问青红皂白,遇事就撕,见人便咬,叫人避之唯恐不及,但往往难以躲避他们追赶着的撕咬。如果上天不小心打了个盹儿,让这种人祖坟上冒股青烟,掌握了一点权力——如此修养的人成不了大气候,“一点”而已,但你阻止不了他们的自以为是和自我膨胀——那可能会成为狗性的集大成者:无论对属下还是对同僚甚至对不相干的外人,都傲慢无礼,一脸凶相,呲着牙随时下口,到了上司面前,却又温顺谄媚摇头摆尾。倘若他的手下再有几个狗腿子或爱进谗言的哈巴狗,那便更为凶悍,疯狂程度不断升级,撕咬范围也不断扩大。

狗,本是无辜的,它能演变为“朋友”,只需要我们从观念上加以改变。但狗性之人要想成为多数人的朋友,必须从自身品质加以改变,能够与人为善,平等待人。这又往往很难,要不咋说“狗改不了吃屎”呢?不过也不必太担心,这类人大多没什么好下场,即便不被义士教训,“走狗烹”也只是时间早晚问题,而疯狗常常是被刻意处死的,似乎正为了验证“上帝要谁灭亡,必先使他疯狂”那句话。

老马:马永安,潍坊医学院教师,作家、策划人、撰稿人,潍坊朗诵与语言艺术协会会长。著有长篇小说《杂碎》、《画都》,长篇报告文学《留住青山绿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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