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女子在偶数年龄晚婚的达斡尔族
达斡尔族是辽国契丹的后裔,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少数居住在新疆塔城、辽宁省等地。
达斡尔人对男婚女嫁非常重视,形成了内容丰富、特色独具的传统婚姻习俗。一夫一妻制婚姻和等辈婚制,即不同姓的男女、如有较亲的亲属关系时,辈份不同不婚。表亲之间,也不同辈者不能通婚。姑表兄弟姐妹之间,多为姑母的儿子娶其舅父的姑娘,为的是避免“回头婚”。姨表亲之间,限于不同姓者。如双胞胎都是男孩,则尽可能找双胞胎的女孩来配偶。在习贯上不许弟亡兄娶弟媳,更不许兄弟娶嫂子。
达斡尔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不能入赘,只有因子年幼或无子,而且又兼体弱多病不能劳动生产,方可招有期的或终身的赘婿。个别的也有养童养媳的现象。如一生胎双儿,其父母尽量为他们找一胎双女来作配偶,反之亦然。如果不这样做会不好养活,有短命之嫌。
达斡尔青年婚龄一般为男二十岁左右,女的在十七、十九、二十一岁,习惯上禁止姑娘在偶数年龄时出嫁完婚。男子无此禁忌。忌男方求婚一两次,女方应允。他们觉得多次求婚,方显女儿家金贵;若少次求婚便应,则显卑贱。该族俗语云“好女百人求”,故媒人求亲须多跑几次。迎亲喜车须在落日前赶到。万一落日后到,须在大门西侧挂一面镜,以代太阳,否则婚后不顺。
忌讳姑娘的母亲生育自己的年龄和母亲结婚的年龄上结婚,男女双方有一方遇到父母去世,在服孝三年内不许完婚,两年内不能送察恩特礼。
男女青年订婚后,男方要送女方家马、牛、羊和酒,称为“大礼”。这一天姑娘要躲起来,不见未婚夫。婚礼前一个月,男方还要送一次小礼,礼品主要是衣、物,这时未婚夫妇才可以见面,并在一起吃“拉里”和挂面。结婚要置办酒宴,食品和菜肴必须丰盛,特别是在迎亲时,如果沿途碰见行人,不论是否相识,都可分得一份酒肉和点心。结婚仪式后,主人要以炒犴鼻和手把肉等上等菜肴待客。
新娘在婚后的三日内必须经过完全自裁自缝给女婿做一条单裤,婆家人要鉴赏她的针线活儿的手艺如何。三日之后,由其年长的妯娌引导,到本莫昆及屯内的故友家中去,向他们的长者行装、敬酒磕头认亲礼。满月以后,由新郎赶车带上酒食送妻子归宁,新郎可住两、三天回去,新娘住满一个月。此间,新媳妇要给女婿公婆、小叔子、小姑子等人各做一双鞋,以表关心与爱护,也表示媳妇是个勤快而又贤惠的人。一个月后,由其父亲或兄长在母亲的陪同下,返回婆家。
达斡尔人的传统,男女一经结婚,不能轻易离婚。离婚,被认为是极不体面和极不光彩的事。女方除特殊情况外,提出离婚的可谓凤毛麟角。如果姑娘任意跑回娘家,是不允许的,要被娘家强制地送回婆家去的。因女方发生了过失,而被男方提出离婚者,她会遭到娘家的无情责骂甚至遭到毒打。
一旦发生离婚时,必须找一位无儿无女的人,在野外缮写离婚书。在离婚文书上要经男女双方画押,各扯一半,作为离婚的证据。在人们的观念中,认为离婚是极其不吉利的事情。达斡尔人的俗语中有:“写离婚书的地方,三年不长草。”可见对它是如何的诅咒了。离婚之后,女嫁男娶是随意的,不受任何限制。但续婚的对象,不如原来的好的时候,他们将被舆论和咒骂为“没有福气的人”。离婚时,所生子女,一律归男方抚养,女方不得带孩子走。女方所能带的仅是娘家所陪送的家具和所穿戴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