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还是要教真

一个学生的作文曾有这么一段:“小学三年级时,学校组织我们第一次去看电影。只依稀记得当时很兴奋,星期一时就想着星期六要穿什么去,要带什么东西去吃,就连晚上也激动得好长时间都没睡着。谁知天公不作美,在去电影院的路上下起了雨。到了电影院后人已狼狈不堪。怀着烦躁的心情坐到了座位上,却不料是战争片,还是偏向于有教育意义的那种。看完就算了,老师一回到教室就让我们写观后感。我当时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看,不是开小差就是闭着眼睛睡一会儿。这样何来观后感呢?可是没办法,这毕竟是作业。于是上网查什么爱国啊烈士啊,一大段一大段地抄。结果作文得了个高分。”

三年级的小孩子看电影,看的何况还是所谓的教育影片,看过之后是不是都有“感”呢?——不过我相信,“感”是一定有的。“不喜欢”、“不真实”、“太血腥”、“太做作”、“没趣味”等等也许都可以称之为“观后感”。但是如果一个孩子这么写,老师会满意么?其实连小孩子都知道,老师让我们没感也要写出感,还要写出正面的、赞美的、歌颂的、感动的、学习的、激励的“感”出来,否则就是不合格,甚至要重感重写。

于是乎,为了满足老师的愿望,孩子们只好在网上网搜罗一篇并非自己的“感”。可笑的是,这样的文章还得了高分。于是,事实教育孩子,有时说说假话不但可以避免伤害,而且还能获得好处。于是,为了避害趋利,这样的假话就越来越多。

又看到另有一篇文章名为《对抗语文》,里面说:“30年了,语文教育时至今日还在表演和说谎,不仅教材做假,教法也作假!”因为文中提到一些公开课事先已经演练好,一旦有提问相传,班里大多数学生都要举手,但老师只找举左手的人回答。于是作者说:“我们就应该反对的就是虚假!没有真的善是伪善,没有真的美是臭美。”

这,也正是我不愿上评优课、录像课的原因。上公开课也成。但不管是哪一级别的公开课,我绝不做事前的演练。因为我的职业道德不允许我为了一节所谓的“好”课,带着学生不停地排练、作假。如果那样,还算得上是“育人”么?至于录像课,因一些录像效果,需要不时地重拍,所以我对它更是敬而远之。

教书还是要教真。这应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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