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章节梳理

先前我们讨论过什么情况下应该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再来回顾一下如何界定水土保持方案应该编报告书还是报告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那么,在此基础上,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20〕63号文件的内容,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章节内容进行了整编,以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快速查阅,尤其是为水土保持方案的校核、审查工作提供一些便利。

章节设置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往往还需要灵活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和实际做适当的优化和调整。另外对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主要是在本章节编排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变更情况分析的有关章节即可;对于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其章节内容编排与下表的规定区别较大,但是相较而言内容要简单的多,有机会后面再进行整理分享。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