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之1、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

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一、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等企业开办事项,2021年底前办理时间压缩在1.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区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

二、主要举措

(一)优化开办企业环节

1.线上“一网通办”。不断优化江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数据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间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线下“一窗通办”。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自助服务区”和“开办企业服务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整合开办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打造一套标准化表格,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综合窗口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实施审批,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由最终环节审批部门负责归总核验并转交综合窗口。并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线上线下融合办。适应不同企业需求,对暂时不能实现电子签名的相关投资人或者其他企业,提供线上审批、线下取件融合办理模式。对全流程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可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并提供窗口自助打照、同城快递送达服务。(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一次联办”全准营。从“办成一件事”出发,对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打通营业执照、发票申领、印章刻制、企业参保、公积金缴存等业务全流程,整合食品、药品等审批事项,推进“一照含证”或“1 N”(一个营业执照和多个准营证件)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实现准入、准营“一件事情、一次办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开办企业效率

1.减少材料。对相同材料、近似表单进行压缩整合、全程复用,仅需在企业登记环节进行业务数据采集即可。(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时办理同质同效。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领取公章后,间隔一定期限后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员工参保登记”的,相关业务全面整合在“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在“线上一网”提供分时办理路径,“在线下一窗”提供分时办理服务,各业务均实现即审即办,各环节办理时间合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与“一网一窗全环节办理”确保同质同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登记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不断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业务系统功能,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知名企业字号保护,提供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行业规范表述条目的搜索、查询、填报服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提升流程环节服务水平

1.提升公章刻制服务水平。实施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放开公章刻制业市场,对公章刻制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引导公章刻制企业降低价格、提升服务。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基础公章。进一步简化办理公章刻制证明材料,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刻制公章,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材料。(省公安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服务。简化首次申领发票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实现企业开办“一表集成”。自愿选择领用税控开票设备,新开办企业可选择“先买后抵”的方式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也可向税务机关免费领用税务Ukey。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省税务局负责)

3.提高企业社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水平。新开办企业社保登记纳入我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出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推进高频社保业务网上办、手机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4.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平台,丰富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种类,优化线下业务申请材料和流程,构建便企利民服务新模式。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推进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有业务系统与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赣服通”系统实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省住建厅负责)

(四)提升企业注销效率

1.优化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共享数据项,省级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海关等部门间实现注销信息共享共用。打通企业注销“一网”平台与银行间的信息共享通道,实现注销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银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南昌海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免费发布清算公告,将普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高清税办理速度。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对符合条件的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解除非正常状态时,批量补办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省税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简化社保、海关等注销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平台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无需申请人进行申请。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海关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申请人现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的,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昌海关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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