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自测答案解析

封神榜
90分及以上
归神
80-89分
归霸
60-79分
归民
60分以下
归弱
0
1
单项选择题

每题3分,共10题。

01
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应归入品目(      )。

A、04.02
B、04.04
C、19.01
D、21.06

01

答案:D
解析:第四章章注四(二):“以一种物质(例如,油酸脂)代替乳中一种或多种天然成分(例如,丁酸脂)而制得的产品(品目19.01或21.06)。”;本国商品编码21069090.01包括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婴幼儿奶粉。

02
加蜂王浆的天然蜂蜜应归入品目(      )。

A、04.09
B、04.10
C、17.02
D、21.06

02

答案:D

解析:04.09品目注释:“本品目包括蜜蜂或其他昆虫所产的蜂蜜,不论是离心分离、仍存于蜂巢内或是带有蜂巢碎块,但不得加糖或其他任何物质。”;21.06品目注释:“本品目主要包括:……(五)加蜂王浆的天然蜂蜜。”

03

杏的果仁应归入品目(      )。
A、08.02
B、08.09
C、12.11
D、12.12

03

答案:D

解析:12.12品目注释第四款:“因此,本品目包括桃(含油桃)、杏及李的果仁(主要用作巴旦杏仁代用品),尽管这些果仁可用于提取植物油,但仍归入本品目。”;注意与扁桃仁(品目08.02)及杏子(品目08.09)进行区分。

04

6-二甲氨基-4-羟基-2-萘磺酸应归入子目(      )。

A、2922.1
B、2922.2
C、2922.4
D、2922.5

04

答案:B

解析:6-二甲氨基-4-羟基-2-萘磺酸的结构包含氨基、萘酚及磺酸基。根据第二十九章章注四:“品目29.11、29.12、29.14、29.18及29.22所称'含氧基’,仅限于品目29.05至29.20的各种含氧基(其特征为有机含氧基)。”,因此在确定该商品的子目归类时,不应将磺酸基视作一种含氧基,故其应按氨基萘酚归入子目2922.2。

05

破碎的陶器应归入(      )。
A、第二十五章
B、第三十八章
C、第六十八章
D、第六十九章

05

答案:A

解析:25.30品目注释第四款项:“本组主要包括:……(九)破碎陶器、破碎砖块及破碎混凝土块。”;又见于第六十九章总注释:“本章不包括:(一)破碎陶瓷及破碎砖块(品目25.30)。”

06

玻璃仿宝石制的装饰摆件应归入品目(      )。
A、70.13
B、70.18
C、71.16
D、71.17

06

答案:B

解析:品目70.18包括除仿首饰之外的玻璃仿宝石装饰品。

07

钢铁制的回形针应归入品目(      )。
A、73.19
B、73.26
C、83.05
D、83.08

07

答案:C

解析:回形针属于一种品目83.05所列的“夹”。

08

装有电动机的滚筒,用于辊式运输机,应归入品目(      )。
A、84.20
B、84.28
C、84.31
D、85.01

08

答案:C

解析:85.01品目注释:“本品目也不包括:(一)装有电动机的滚筒或滚轴,适用于带式或辊式运输机(品目84.31)。”

09

未装有发动机的货车底盘应归入品目(      )。
A、87.04
B、87.06
C、87.07
D、87.08

09

答案:D

解析:87.06品目注释:“本品目也不包括:……(二)未装有发动机的机动车底盘,不论是否装有各种机械零件(品目87.08)。”

010

应用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的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应归入品目(      )。
A、90.18
B、90.22
C、90.27
D、90.30

010

答案:B

解析:90.27品目注释:“本品目不包括:……(五)X射线等设备(品目90.22)。”,该商品应作为X射线应用设备归入品目90.22。

0
2
多项选择题

每题5分,共10题。

01
以下属于适用总规则三(一)的归类有(      )。
A、电动剃须刀及电动理发推子应归入品目85.10,而不应作为本身装有电动机的手提式工具归入品目84.67或作为家用电动机械器具归入品目85.09
B、确定为用于小汽车的簇绒地毯,不应作为小汽车附件归入品目87.08,而应归入品目57.03
C、谷物的分选机器应归入品目84.37,而不应归入品目84.38或84.79
D、钢化或层压玻璃制的未镶框安全玻璃,已制成一定形状并确定用于飞机上。该货品不应作为品目88.01或88.02所列货品的零件归入品目88.03,而应归入品目70.07
01

答案:ABD

解析:选项ABD见于总规则三注释第四款的例举;选项C的谷物分选机列于品目84.37,不符合品目84.38和84.79所称“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因此不存在按总规则三(一)比较列名具体程度的过程。

02
以下可归入第三章的有(      )。
A、熏制前烹煮了的熏鱼
B、用面包屑包裹的鱼片
C、水煮过的去壳甲壳动物
D、烹煮过的鱼制得的细粉
02

答案:AD

解析:第三章所允许的加工程度见于该章总注释。一般来讲,该章不包括经烹煮或未按该章规定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产品,但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烹煮了的熏鱼及熏制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以及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以及用烹煮过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得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仍可归入第三章的有关品目。

03
品目26.01至26.17所称“矿砂”,是指冶金工业中用于提炼(      )的矿物。
A、放射性金属元素
B、贵金属
C、稀土金属
D、贱金属
03

答案:ABD

解析:第二十六章章注二:“品目26.01至26.17所称'矿砂’,是指冶金工业中提炼汞、品目28.44的金属以及第十四类、第十五类金属的矿物,即使这些矿物不用于冶金工业,也包括在内……”;稀土金属矿砂应归入品目25.30。

04
以下可归入品目34.04的有(      )。
A、动物蜡与植物蜡混合制得的蜡
B、动物蜡与矿物蜡混合制得的蜡
C、不同矿物蜡相互混合制得的蜡
D、矿物蜡与聚乙烯混合制得的蜡
04

答案:ABD

解析:不同矿物蜡相互混合制得的蜡应归入品目27.12。

05
以下属于品目39.09所列氨基树脂的有(      )。
A、尿素树脂
B、聚氨酯
C、聚胺树脂
D、蜜胺树脂
05

答案:AD

解析:39.09品目注释第一款:“本类树脂由胺或酰胺与醛(甲醛、糠醛等)缩聚而成。最重要的有尿素树脂(例如,脲甲醛)、硫脲树脂(例如,硫脲甲醛)、蜜胺树脂(例如,蜜胺甲醛)及苯胺树脂(例如,苯胺甲醛)。”;聚氨酯由多官能异氰酸酯与多羟基化合物反应生成;聚胺树脂(polyamine resin)应归入品目39.11。

06
第十五类所称“合金”,包括(      )。
A、金属粉末的烧结混合物
B、熔化而得的不均匀紧密混合物
C、金属陶瓷
D、金属间化合物
06

答案:ABD

解析:第十五类类注五(三):“本类所称'合金’,包括金属粉末的烧结混合物、熔化而得的不均匀紧密混合物(金属陶瓷除外)及金属间化合物。”

07
品目72.01所列生铁及镜铁的形态包括(      )。
A、锭
B、块
C、颗粒
D、粉末
07

答案:AB

解析:生铁及镜铁的颗粒和粉末应归入品目72.05。

08
品目85.42所列“多元件集成电路”可包含的元件有(     )。
A、硅基执行器
B、变压器
C、电磁铁
D、热敏电阻
08

答案:AD

解析:第八十五章章注九(二)4:“多元件集成电路(MCOs):由一个或多个单片、混合或多芯片集成电路以及下列至少一个元件组成:硅基传感器、执行器、振荡器、谐振器或其组件所构成的组合体,或者具有品目85.32、85.33、85.41所列商品功能的元件,或品目85.04的电感器。”;选项B为品目85.04所列,但不是电感器,选项C为品目85.05所列,两者均不符合章注释关于多元件集成电路的规定。

09
热电偶可能归入的品目包括(      )。
A、85.03
B、85.48
C、90.25
D、90.33
09

答案:ABCD

解析:85.06品目注释:“本品目不包括:……(五)热电偶(例如,品目85.03、85.48、90.33)。”;90.32品目注释第二款:“它们主要由以下装置构成:(一)测量装置(传感装置、转换器、电阻测温器探头、热电偶等)……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这些装置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归类:1.电气测量装置一般归入品目90.25、90.26或90.30。”

010
以下可归入品目97.06的有(      )。
A、18世纪的油画
B、18世纪的雕塑品原件
C、18世纪的古版书
D、18世纪的珠宝首饰
010

答案:CD

解析:97.06品目注释:“本品目包括:……二、印刷业的产品:古版书(尤指十六世纪前的书)及其他书、乐谱、地图、版画(品目97.02的除外)……五、珠宝首饰。”;第九十七章章注四(二):“品目97.06不适用于可以归入本章其他各品目的物品。”,故选项A应归入品目97.01,选项B应归入品目97.03。

0
3
判断题

每题2分,共10题。

01

类注释的效力高于章注释,章注释的效力高于品目条文。(      )

01

答案:错误

解析:总体而言,类注、章注和品目条文在各自的适用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效力,除非某些条款存在诸如“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之规定,否则三者之间没有绝对的效力高低之分。

02

因具有多种用途看起来可归入子目3808.91至3808.99中一个以上子目的货品,一般应按归类总规则三的规定确定归类。(      )

02

答案:正确

解析:见于相关的子目注释。

03

环氧化动植物油应作为环氧树脂归入品目39.07。(      )

03

答案:错误

解析:环氧化动植物油应归入品目15.18。

04

开菲尔(kephir)酸乳酒应归入第二十二章。(      )

04

答案:错误

解析:开菲尔酸乳酒是以乳为原料,添加开菲尔粒发酵剂,经发酵酿制而成的一种含酒精发酵乳饮料,应作为其他发酵的乳归入品目04.03。

05

品目27.10所称“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包括主要含有不饱和烃混合物的油,且其芳族成分的重量必须超过非芳族成分。(      )

05

答案:错误

解析:应为非芳族成分的重量必须超过芳族成分。

06

以一层或多层专用纸浸渍热固性氨基树脂,铺装在刨花板、高密度纤维板等人造板基材表面,背面加平衡层、正面加耐磨层,经热压、成型的强化木地板应归入品目44.13。(      )

06

答案:错误

解析:品目44.13所称“强化木”是指经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处理,从而增加了密度或硬度并改善了机械强度、抗化学或抗电性能的木材;题干的强化木地板又称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laminate flooring),一般应按基板的属性归入相应品目(例如,品目44.11)。

07

品目56.08所列“纺织材料制成的渔网及其他网”应符合第十一类类注七关于“制成的”的规定。(      )

07

答案:错误

解析:第十一类类注八(一):“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和第六十章,以及除条文另有规定以外的第五十六章至第五十九章,不适用于上述注释七所规定的制成货品”。

08

协调制度所称“机器”,是指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各品目所列的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及器具。(      )

08

答案:错误

解析:第十六类类注五的原文为:“上述各注释所称'机器’,是指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各品目所列的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及器具。”,故该款对“机器”范围的限定仅适用于第十六类类注一至四,而不是整个协调制度。

09

在报验时已经装在拖拉机上的作为可互换工具的农业机械应与拖拉机一并归入品目87.01。(      )

09

答案:错误

解析:87.01品目注释:“必须注意,装在拖拉机上作为可互换工具的农业机械(犁、耙、锄等),即使在报验时已经装在拖拉机上,仍应归入其相应品目,而拖拉机本身则应归入本品目。”

010

装有气体喷嘴、龙头装置等的实验室工作台(laboratory bench)应按家具归入品目94.03。(      )

010

答案:正确

解析:94.03品目注释:“本品目包括下列用途的家具:……六、实验室或技术室用的家具。例如,显微镜台、实验室工作台(不论是否装有玻璃箱、气体喷嘴、龙头装置等)、排烟橱、无绘图仪器的绘图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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