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艰不拆︱从农村来到城市,是我这辈子最傻的决定

文/胡诌

学医的朋友老林,实在受不了大城市生活压力,辞职回到了老家小县城。问他为何,他说,每天疲于奔命,挣得没有花的多,感觉始终融入不了这个城市。

#农村#

生在农村是一种原罪

老家村口的地头是一片乱坟岗子,对这个日渐消逝的乡村来说,是唯一称得上有人气的地方。

如果说投胎也是一门学问,我这类人就属于那种不及格的选手,祖祖辈辈在黄土地里刨食,没有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祖传的技能就是种地。如果还有别的,就是一身怎么都抖不掉的穷酸和土味。

父母们更是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黄土坷垃,他们对子女教育发展能表达出的最大热情,就是骑着二八自行车走几十里路,到城里中学把粮食换成粮票,混着一把毛票零钱蘸着口水往你手里一摁,说一句:“好好学,省着吃!”

老家没有什么东西值得记忆,印象最深的只有厨房灶台上那一口冒着油烟的破锅;还有屋后整日堆积着陈年粪便的鸡圈;以及夏天那一眼望不到头的金色麦田。

离开家乡,成了唯一的出路

对于80后、90后、乃至于00后来说,最大的生逢其时就是赶上了一个可以进城改变命运好时代。

年轻人离开家乡的方式至少有两种式,一是考学、二是务工

如果家里有人考上重点大学,绝对是祖坟上冒青烟,是要大摆宴席庆祝三天的!你也就有机会落户大城市,找一个体面的工作,坐在宽敞写字楼里,如果命再好点,遇贵人指点,就会一路飞黄腾达,成为人生赢家。

如果祖坟不争气,那对不起,你只能干最累的活,受最憋屈的气,如果命再苦点,遇到黑心砖窑、老板跑路之类的破事,那就只能自认倒霉,赔了爹妈的棺材本不说,最后过的可能还不如老家屋后的鸡。

但是城市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太大。一茬一茬的年轻人,或背着书包,或扛着麻包,义无反顾的踏上远离家乡的路。

他们中有多少能成为下一个许家印不好说,但至少从这一刻起,他们就从内心里开始把自己当做是城里人,心甘情愿接受改造。

城市,并没有想象中的温暖

城市给人最大的错觉,就是它所谓的包容。

城里人是很现实的,工作要学历,交际看圈层,找个对象要上查三辈祖宗。如果你一没有学历、二没有家世背景,他们会给你起一个好听的名字:“进城务工人员。”这个词以前叫“盲流”、再后来叫“民工”、又改成“农民工”、现在叫“进城务工人员”,名称的变化,看似体现文明,其实是为了毫掩盖城里人那点快要掉到地上的歧视。

城市给人的第二个错觉,就是它看上去很美好。

有一种工作叫做“码农”,生活两点一线,五加二、白加黑、九九六,厚镜片盖不住黑眼圈,发际线褪到了脖梗线。虽然有高学历、高收入,到头来却发现只不过是穿西装打领带的包身工,坐在高级写字楼里种地而已。

城市给人的第三个错觉,就是它所谓的幸福感。

一个学医的朋友,研究生毕业实在受不了生活压力,辞职回到了老家小县城。问他为何,他说,每天疲于奔命,挣得没有花的多,感觉始终融入不了这个城市。

对于刚进城的年轻人来说,城市可能是过街天桥下繁忙的车水马龙;是商业街上闪瞎人眼的霓虹灯。

但对于在这个城市呆久了的人来说,城市只不过是高架桥上永远看不到尽头的拥堵,和看似繁华却始终找不到安全感的喧闹。

哪怕你的名字早就写进了城市户口,哪怕你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坐拥几套房,哪怕你是985双一流的硕士、博士、劳力士,也只不过是混迹于钢筋混凝土生态圈的社会畜、码字猿、加班狗。

城市带来的不仅仅是繁荣,更是永远回不来的安宁。

所谓寻找梦想,何尝不是一次灵魂的流浪

城里人过得太累,累到整日追求生活却忘了生活本来的样子。

有些人奋斗一辈子只为一套房,有些人不择手段绞尽脑汁只为拥有一个城市户口。

去参加一个饭局,十个人里有八个都称自己是这个处、那个总,剩下那两个还是处长的司机、老总的亲戚。

人人都要装作很牛逼的样子,以获得朋友圈中更为紧俏资源。

那个吹嘘着自己知道这老板电话、加过那个领导微信,号称能摆平一切的王包办,可能只是卖电话卡的;那个开着宝马车挂着金链子跟你谈项目的赵老总,可能为了还贷款穷的连裤衩都买不起;那个网上聊了半年嗲声嗲气的钱萝莉,你根本不知道到底是个人还是一条狗。

人人都要装作一副成功者的模样给你看,最终都活成了钢筋混凝土生态圈的一只蝼蚁。所谓的梦想不过就是为了活成别人眼里的幸福。

城市,像一个巨大的黑洞,不仅吞噬了乡村,也吞噬了人心

城市像一张大饼,把所有的一切都卷入自己的囊中。

这些年,乡村的人口源源不断流入城市,留下一个个空心的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就像是坐在轮椅上暮气沉沉、等待死亡的老人。

逝去的不仅仅是人气,还有乡音。

年轻人来到城市,下火车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的改掉口音,完成与城市接轨的第一个仪式。就连村口留守的二大娘,都会用老家地头土坷垃味的普通话教她的孙子:“馍不叫馍,叫馒头。”

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老家十八线小县城也开始造城运动,村委会大院改名叫郊区文化广场;街口那家飘着羊膻味的烩面馆盖起了七层高楼,成立了土坷垃夜总会;就连那一片秃坟头子,也抹上了水泥坪,成了空巢老人跳广场舞的俱乐部。每到傍晚,一群打扮入时的留守老人,跟着高亢的凤凰传奇开始扭动,不知道的,真以为是MJ下乡了。

那个慢慢流淌着时光,满是泥土和炊烟味道的故乡,消亡了......

城市只能留住躯体,故乡才是安放灵魂的地方

马云和马化腾们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让世人产生了人人都可以一夜暴富的错觉。人们为了所谓的梦想,给自己定义了一场假装很有意义的流浪。

小区搬来一户拆迁户,据说家里补了几百万,还分了五套房。老大爷却整日闷闷不乐,问他为何会这样,大爷指着远处正在兴建的高楼苦笑:“我在那里住了一辈子,老了却搬来这一个人都不认识的地方,我现在,除了收租真不知道活着还能干什么!”

当我们迫不及待投入城市怀抱,努力改掉乡音,假装享受着别人眼中的成功时,就彻底成为了这个城市的附庸。回过头来才忽然明白,我们真正缺的,不是喧闹繁华,而是一个能够安放灵魂的家园。

恰逢母亲节,老母亲打电话:“回家看看吧,给你蒸了一大锅的槐花饼,放了好几天,没人吃。”

看着视频中母亲的白发,忽然泪崩了!

原来,在我们的心里,从来都没有忘掉故乡。城市给我们的,不过是户口本上一个冷冰冰的名字和一个用来安放躯体的房子。

忽然明白,原来,故乡田间高低起伏的麦浪才是最踏实的生活;原来,老家地锅烟囱里冒出来的才是真正的人间烟火!

只是,那个故乡已经渐行渐远,而真正回不去的,是我们的灵魂。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