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小学生杀害并肢解同窗,不负任何刑责,你怎么看?》 【屠龙有术(陈旭)社会学904】


《十三岁小学生杀害并肢解同窗,不负任何刑责,你怎么看?》 

【屠龙有术(陈旭)社会学904】

作者:陈旭         网名:屠龙有术

唯一微信公众号:tulongys

陈旭私人微信:chenxusir


有人问:

十三岁小学生残忍杀害并肢解同窗,却不负任何刑责,你怎么看?

最近成都晚报报道,一名未满十三岁的六年级女生,因嫉妒同学比她漂亮,将同学骗回家中杀害并残忍肢解,因未满十四岁,法院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据传,发生在广西河池南丹县里湖瑶族乡。

覃某,女,13岁,与同龄的周某是仁广小学六年级学生,二人同班并且还是邻居,平时关系要好。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没有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恨……

于是,就把周某给杀死肢解了。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时,真的很吓人,这个让我想起了各种杀人恶魔

……

一个13岁的女生竟然歹毒,其犯罪行为非常老练,其心理素质早已经超越成年人。

其实,这个新闻并不是最可怕的,13岁杀人也不是最可怕的,13岁杀人肢解尸体,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因为杀人凶手13岁,未满14岁,法院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才是最可怕的。

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不用判刑枪毙,这意味着,社会,甚至包括刑法,至少是默认其犯罪行为……太恐怖了。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是……

这个社会,正在把所有青少年,训练成杀人凶手。

【1】青少年可以随意杀人,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因为法律会宣布“不追究刑事责任”,把杀人凶手释放。

这个社会,正在把所有成年人训练成短跑高手……

【2】当成年人面临凶手屠杀的时候,人们没有正当防卫的机会,只有逃跑的权利。

有人已经开始训练他的小孩打架斗殴,擒拿格斗了,反正青少年杀人,不就是赔钱嘛?

从小训练小孩杀人能力,宁可杀人,也不能被杀啊。

如果小孩子们被其他小孩杀死,凶手小孩不会被法律制裁。

这就彻底把“小孩子的世界”变成了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小孩子们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了。

小孩子可以随意被杀,只要杀人凶手是小孩,就不用偿命。

这种世界,太恐怖了!

因为对小孩的世界来说,杀人 没事,被杀没命,多简单的利害计算。

对吧?

赶紧赚钱离开这个可怕的、混乱的世界吧……

你会采取什么策略?

告诉我,你的答案。

根据目前的社会形势和法律规范,从小训练自己小孩“擒拿格斗,打架斗殴”的能力,有可能是正确的决策。

畅想未来……

只要你的小孩,从小善于打架斗殴,一旦发生冲突,死的就是别人家小孩,还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大人们就不要胡思乱想了,因为你们年龄已经超过14岁,随便杀人会被枪毙……)

不管社会多么混乱,法律多么奇葩,只要你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你将始终是强者!

——陈旭(chenxusir)2018.10.15


我是陈旭,我打工时,创造过5年从员工升职到私企老总级别的成绩;

现在我是老板,别墅业主。

如果你觉得我讲的话有道理,记得点赞、关注、加我哦!

——陈旭(chenxusir)

陈旭简介:

龙哥(陈旭)十几年前从底层保安员开始,5年升职到老总级别。当过物业主任、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营销总监、医院副院长、副总、美资企业代理老总,董事长助理等各种职业。工作中获得过各种荣誉证书。

陈旭做职业经理人期间,操作过多起空手套白狼案例。曾经指导“天津某手机公司股权争夺,湖南的老板股权争夺、XX家园网股权争夺”三起股权争夺战,均获得胜利。

陈旭的粉丝中,下至高中毕业、上至博士、硕士等学历无所不包;职业从员工到老总、老板,遍布各行业。跟随陈旭的粉丝及朋友,已有多人成为各公司副总、老总以及老板。

现在陈旭是老板和别墅业主。——陈旭私人微信:chenxusir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