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鼓励电炉发展,废钢受益!新版产能置换办法解读

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暂停了近一年半的钢铁产能置换工作重新启动。此项办法的出台,继续保持了之前国家相关部委对压减粗钢产能的政策连贯性。同时,通过压减粗钢产能与控制粗钢产量两种方式,将为后期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达成保驾护航。对此,富宝废钢团队针对相关政策变动作出如下解读。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与老版有何不同?
1.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产能总量控制范围有所扩大防治重点区域除了此前公布的京 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外,新版《办法》增加了“汾渭平原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从严从重执行置换政策的区域进一步扩大。除了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外,新版《办法》进一步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2.严格控制产能置换比例。新版《办法》明确严格明确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相较之前文件要求1.25:1的置换比例大幅提高;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从文件内容可以看出,新版《办法》对产能置换全部明确了比例要求,大幅提高了减量置换比例,据此推算,未来绝大部分置换项目的冶炼产能将实现减量20%以上。
3.明确鼓励置换电炉及相关低碳项目。此前国家相关部委已经多次对钢铁行业低碳减排路线进行了讨论研究,从生产工艺方面的改良已成为“十四五”钢铁行业重要的目标和路径。新版《办法》对新型节碳工艺给与了一定的政策倾斜,可以进行等量置换,如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 结、焦炉、高炉等设备项目的炼钢产能。或者退出和建设冶炼设备均为电炉的项目。此外对氢能炼钢等新技术低碳工艺炼钢也进行了一定的政策支持。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体现了何种政策导向?
 
1.其是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的延续。众所周知,钢铁供给侧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并不意味着供给侧改革已经完全结束,通过合理的产能置换,是化解过剩产能的有效手段。但过去产能置换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产能置换比例偏低,非重点地区没有明确具体的置换比例要求,最后导致产量不减反增问题;产能认定标准不统一,同一个炉型有备案、底单、测算、设计等产能口径,置换过程中存在玩“数字游戏”、打“擦边球”等现象。新版《办法》对此前老版置换的政策模糊地带进行更为全面的覆盖
2.其是钢铁行业达成碳中和的政策组成。新版《办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时代使命,重点突出低碳引领、电弧炉短流程等低碳炼钢工业,除了鼓励之外,办法也同时要求对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等,均体现了对钢铁产能置换的进一步从严加严管理。通过对产量和产能的双重控制来完成碳中和的最终目标。
最后,回归到废钢层面,此次新版钢铁产能置换办法中,通过政策鼓励等方式,加大了对短流程电炉生产等低碳炼钢工艺的支持力度,体现了政府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坚定决心。从废钢供需层面看,今年以来废钢产出持续走高,我们跟踪钢厂废钢日耗也持续走高,钢厂当前也在通过实际行动,多加、多吃废钢,响应国家号召,节能减排。后期废钢在需求层面,考虑到电炉炼钢占比的不断提升,废钢依然是黑色产业链中处于风口上的品种。
富宝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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