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独步


凡八字纯和者,多是平常之命。有病有药,

木日生于丑月,丑乃埋根之铁,又四柱多金,身弱极矣。高低是以顺逆评判,顺行寅卯辰至南方午未,用火制金发福,惟怕申字。逆行北地子亥,一清冷,必贫,更怕酉字。

得令身旺,则可以任财官矣;更行身旺运,则财官益轻。官星贵气,人不欲多见;惟财旺之地,可以生官,则官自显矣。

此说印重身旺而无依者。

寅月萌芽初出,最忌见金;卯月则可以用金矣。然尚是枝叶生发之时,以制刃为宜。

此论五行死地,用神走到死地自然是不吉失去了做用

土宿休行亥,临官在已宫。南方根有旺,西北莫相逢。
冈陵之土,非木所能疏,惟濒临江河为虑,日夜冲坏,则有倾颓之势。故忌水亦忌金,惟喜南方禄旺之地。

六阴朝阳格,喜行身旺,忌见官煞。

金重以水泄之,以火制之,不可复以土生之。

七煞显露提纲,虽有财印食神等格,皆所不论,但宜制之而已。

甲乙若逢申,煞印暗相生。木旺金逢旺,冠袍必挂身
申,庚金也,而壬水长生之地,故成煞印相生格。

水火有既济之义,冲提则恐伤于过激。

八月官星旺,甲逢秋气深。财官兼有助,名利自然享
曲直生春月,庚辛干上逢。南离推贵富,坎地却为凶
甲逢秋深,落实取财之义,故可以任财官。若春月发生之时,虽类聚成曲直之格尚畏斧斤之伤,故用火制金则吉。若遇水,反灭其火,金失所制,必有伤矣。

上言食神制煞,此言用印化煞。

木在秋令则宜金,落实取财之义也。冬月则宜火,寒木向阳之义也。轻重辨东南者,木当春为盛之始,当夏为盛之极,春须用火,木火通明;夏可用官,木火伤官官要旺也。

助者,助印也。

一则专,二则分,故刑冲不成

凡财官印绶,散居各干支,势不俱散。若藏于一字之中,而逢克破,用神俱败其凶必大

如火日主生春令,则虽衰非衰;生秋令,虽旺非旺。衰旺不分明,何由发福基亦恐早年孤苦也。

偏财虽众人之财,在时上则为己之私财,忌比肩之夺更甚惟喜印生身,身强以任才。

时上一位贵者,时支七煞也。如日主弱,则无以任煞。

水火有既济之义,冲提则恐伤于过激。

上下虽各分五年,要以地支为重。流年则以天干为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