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佑之与《中国共产党宣言》
郑佑之的“社会共有”还体现在热心办公益事业上。1924年郑佑之对赵一曼说:“说到我的钱,我已决心办公益事,只要是同志们因为服务社会,随便扯来用就是。况且我已不承认我这钱是我应得的,我这些钱,都是我的佃户劳力做出来的。我不过因为他们用不来钱,所以替他们安放在公益事业上。”郑佑之按照共产主义的理想实行共有共用,自觉破除私有观念的共产主义高尚品德,至今熠熠生光。
(二)为“创造一个新的社会”,团结教育人民开展无产阶级革命
《中国共产党宣言》提出共产主义者的目的“第一步就是铲除现在的资本制度”,要铲除资本制度,就必须把工人农民团结起来,运用阶级斗争的方式“打倒资本主义国家”。郑佑之在《中国共产党宣言》原则的指引下,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把苏联十月革命成功的经验与中国川南人民革命的实际相结合,在20世纪初开始领导川南的工农革命运动。郑佑之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和目标,热情地向工人、农民和学生等宣传马克思主义,宣传列宁是“全世界十多万万受压迫的人”的“导师”,把列宁的光辉形象和苏俄革命经验介绍给川南人民。他说:“国民革命成功之后,好夺取政权,成为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好像俄国的样子。”
在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方面,郑佑之主动积极热情,奔走呼号。他虽身处川南一隅,但与外界广为联络,把马克思主义的书籍、宣传无产阶级革命的进步报刊引进宜宾,传递给要求进步、要求革命的人们。仅据保存下来的1921年至1925年间,郑佑之写给赵一曼、李坤杰、肖简青等人的41封信中,他就向赵一曼等人推荐学习的如《列宁传》《中国共产党宣言》《中国青年》《妇女周报》等宣传马列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书籍和进步报刊达42种。他从外地订阅、函购的书报刊在川南进步青年中广为传阅,用马列主义武装着一代人的思想,为川南人民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
郑佑之生长在宜宾乡野之间,从小同农民接触,对农民的疾苦体验极深。早年曾报定实业救国、振兴农业夙愿的郑佑之,入党后在《中国共产党宣言》原则指引下,进一步明确从地主资本家手里获得政权,“将这政权放在工人和农人手里”才能使广大劳动人民群众解除压迫和痛苦。为使工农获得政权,郑佑之用马列主义教育农民、启发农民认识自己、认识中国、认识中国共产党,引导他们觉悟,鼓励他们“尽管向万恶的旧势力冲锋”。郑佑之在农民中组织农民协会,发动、组织和领导农民打倒军阀和土豪劣绅。他立足农村组建农民武装,发动和领导了如荣县武装抗捐,南溪县、宜宾县等地震惊全川的农民武装斗争。郑佑之领导农民开展的这些斗争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和反动势力,扩大了中国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从理论和实践上为全川农民运动作出了榜样。宜宾在郑佑之的领导下,成了四川农运的根据地。郑佑之成为川南农民运动的开拓者和杰出的领导人,是全川享有盛名的“农王”。
(三)以《中国共产党宣言》规定的党员标准吸收党员,建立了宜宾地方组织
1922年冬郑佑之就说过:“近来大家都说我是共产党了,这也不要紧,他既说我是共产党,我就自认是共产党。但是,共产党是正大光明的,是不怕人的……他说我要邀这一般青年男女入共产党,我硬是要邀这一般青年男女入共产党。”这表明郑佑之以一个正大光明的共产党员身份,以《中国共产党宣言》规定的共产主义原则,用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教育培养青年,着手在宜宾发展团员和党员,从事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宣言》的指引下,郑佑之向亲友、家乡青年和贫苦农民宣传苏俄革命成功的经验,唤醒人民走“要望革命成功必走的道路”。他在农民中建立农民协会,在妇女中成立“妇女解放同盟会”等组织。经过革命组织的培养和实际斗争的锻炼,吸收有觉悟的、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入党。1923年,郑佑之介绍了赵一曼、李绍唐等人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建立的以赵一曼为组长的团小组是四川农村最早的青年团基层组织。以后建立了普岗寺和白花场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筹备和建立了团宜宾地方委员会,为宜宾地方党组织的建立奠定了组织基础。1923年至1925年间,郑佑之在宜宾、荣县等地的乡间组织农民协会,以《中国共产党宣言》及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收纳党员的标准,将团员和农会中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先后建立了宜宾县观音、古罗、荣县五宝镇等基层党组织。党员的发展和基层组织的建立,为宜宾地方党组织的正式成立准备了条件。经过郑佑之等几年的努力工作,1926年1月30日,符合党章规定的直属党中央领导的中共宜宾特别支部正式成立,郑佑之当选支部书记。郑佑之创建和领导的宜宾特别支部,成为宜宾地方的领导核心,领导了宜宾县、庆符、高县、珙县、筠连、长宁、南溪、江安和荣县等地的工人、农民、学生和妇女运动,发展了党团组织,促进了统一战线工作,将川南人民革命推向了新的高潮。■
(责任编辑 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