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造师《建筑实务》基础知识打卡学习033: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建筑工程相关法规

建筑工程建设相关法规

掌握城市道路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1、城市道路包括:一般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2、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如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须事先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3、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单位或者个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须经巿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5、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6、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文件,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竣工后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7、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由施工单位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8、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建设局或者规划局报告。

掌握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备案期限及应提交的文件

1、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无需备案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2、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5d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局备案。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县级以上建设局存档。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5d内,向县级以上建设局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县级以上建设局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规定,应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d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6、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11年考)

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④、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⑤、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⑥、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掌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及城巿建设档案报送的期限

一、城市建设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1、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浏览)

①、工业、民用建设工程;

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③、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⑤、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⑥、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⑦、城市防洪、抗煶、人防工程;

⑧、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禁区和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2、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3、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二、城市建设档案报送的期限及相关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2、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掌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可不申办施工许可证。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开工申报与监督

1、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②、申请人身份证件;

③、装饰装修方案

④、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⑤、装饰装修行为需经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内防水层的,应提交按防水标准制定的施工方案

⑥、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交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2、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检査。

3、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告知邻里。

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相关规定

1、禁止的行为:(核心:不允许的行为

①、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②、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或砼墙体

④、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⑤、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限制的行为:(核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行为)(浏览)

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②、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③、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

④、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⑥、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竣工验收与保修

1、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2、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的,竣工后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保修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装修人在装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统一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罚款。

掌握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1、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指建筑各方主体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建设局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査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2、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

3、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d内;

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6个月~3年

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3年

4、各级建设局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7d内报建设部

5、经批准缩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拒不整改,可延长期限。

6、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被变更或被撤销,应及时变更或删除该不良记录。

熟悉民用建筑节能眢鹂定

1、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2、民用建筑节能: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建设局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要求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节能设计、施工的;

②、要求使用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节能材料和系统设备;

③、采购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节能材料设备;

④、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7、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局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8、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建设局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

②、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③、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9、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局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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